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2572.“哪里在你眼里是好的,就住在哪里吧”表示祂存在于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最直接、最近似的意义是,祂存在于教义所教导的良善中。这从“眼”和“住”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理解力是教义的接受者;“住”是指生活(1293节),在此是指存在,因为它论及主。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是指对一切神性、属天、属灵、理性和属世事物的全知中的存在,或说是指完全意识到它们。其原因在于神性之爱,因为神性之爱包含这一切事物的完整知识,或对它们的全知在里面(2500节)。
此外,既有教义的良善,也有教义的真理,或说教义既有良善的成分,也有真理的成分。教义的良善是爱和仁,教义的真理是信。那些拥有教义的良善,也就是爱和仁的人也有教义的真理,也就是信。然而,处于良善,也就是处于爱和仁是一回事;处于教义的良善是另一回事。拥有对父母之爱和对其他小孩之仁的小孩子处于良善,但未处于教义的良善,因而未处于教义的真理或信。处于教义良善的,是那些通过信之真理重生的人。他们越拥有良善,就越拥有真理;也就是说,越拥有爱和仁,就越拥有信,因而越拥有智慧和聪明。
天使因拥有对主之爱和相爱,故也拥有一切真理。因此,他们拥有一切智慧和聪明;其智慧和聪明不仅涵盖属天和属灵事物,还涵盖理性和属世事物。爱将天使置于这些事物的实际起始或源头中,也就是说,爱使天使意识到目的和原因。爱如此行,是因为爱来自主。从起始,也就是从目的和原因来看,就是从天堂来看下面、甚至地上的一切事物。打个比方,这样做就像站在一座高山上,在这山上的瞭望塔里;你在那里环顾四周,能看到下面方圆数英里的事物;而下面的人,尤其山谷和森林里的人几乎看不到几英尺远。那些处于教义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与其良善分离的教义真理的人相比,也是如此,尽管后者以为他们比前者看得更远。而事实上,他们根本看不见任何良善,也看不见任何真理,除了很轻微地浮在表面上的那种外,甚至连这样的真理也被虚假玷污了。
即便如此,天使的智慧和聪明也是有限的,与主的神性智慧相比,是最有限的,几乎等同于无。这一点从以下两个事实明显看出来:一是,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存在比率关系,但来自神性全知的交流是可能的;二是,主是良善本身和爱本身,因而是与天使同住的良善的存在本身和爱的存在本身,进而是他们的智慧和聪明的存在本身。由此可见,主存在于凡有良善的一切事物中,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那些认为主存在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之中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只存在于良善中,由此存在于真理中,也就是说,存在于爱和仁中,由此存在于信中。
4325.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感官活动分为自主的和非自主的。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大脑,而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小脑。总体感官活动的这两种形式在人里面被结合起来,然而它们却是不同而分离的。从大脑发出的纤维建立总体上自主的感官,而从小脑发出的纤维建立非自主的感官。来自这两个源头的纤维在名为延髓和脊髓的两个附件内联结起来,并通过这些进入身体,在那里使它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成形。包裹身体的部位,如肌肉和皮肤,以及感觉器官,绝大部分接受来自大脑的纤维;人通过这些而照着自己的意愿拥有感觉和活动。但包含在这些包裹物或覆盖物里面、被称为身体内脏的部位则接受来自小脑的纤维;因此人在这些部位中体验不到任何感觉,它们也不受其意愿的控制。由此在某种程度可知,何为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自主的感官活动和一般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另外,要知道,总的整体必须先于任何个体部位而存在;没有总的整体,个体部位绝无可能存在和持续存在;事实上,它在总的整体里面持续存在;每一个体部位都受总的整体的性质和状态制约。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感觉,以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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