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2842.“说,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表示来自神性的不可改变的牢固确认,即对随后到来的应许的确认。这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和“耶和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一切都意味着确认,事实上是来自神性,也就是来自祂自己的确认。神性只能从祂自己,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来确认;并且它所确认的,是不可改变的,因为这是永恒的真理。凡耶和华或主所说的话都是永恒的真理(马太福音24:35),因为它来自真理的真正存在本身。但祂似乎通过起誓来确认一件事,如祂在此处和圣言的别处所行的,这不是因为这时事情会显得更真实,而是因为祂正在向那些若不以这种方式来确认,就不接受神性真理的人确认它。事实上,这些人对耶和华或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祂是一个能说某事,然后改变它的人,如我们在圣言中经常读到的;但内义所描述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同。谁都能认识到,耶和华或主从不通过起誓来确认任何事;但当神性真理本身和对它的确认降至具有这种性质的人那里时,它就转变为某种像起誓一样的东西。此处的情形类似耶和华或主降临西乃山时,出现在百姓眼前的吞灭的火和冒出的烟(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4:11-12; 5:19-21)。在这种情况下,祂在天上的荣耀,甚至祂的怜悯本身,在那里陷入邪恶和虚假的百姓看来,就如同火和烟(参看1861节)。这同样适用于圣言提到的被认为是耶和华所说所行的许多事。由此清楚可知,“我指着自己起誓,耶和华说”表示来自神性的不可改变的牢固确认。
当论及耶和华时,“起誓”表示向一个具有这种性质的人确认,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诗篇:
耶和华记念祂的约,直到永远!祂所吩咐的话,直到千代;就是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向以撒所起的誓。(诗篇105:8-9)
约和所起的誓是一样的情况,因为耶和华或主不与人立约;但当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爱和仁所实现的结合时,这种结合事实上以一个约来提出(参看1864节)。又:
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这论及主,“耶和华起了誓”表示来自神性的不可改变的确认,也就是说,这是永恒的真理。
又: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诗篇89:3-4)
这也论及主。“与所拣选的人立约”和“向大卫起誓”表示不可改变的确认,或永恒的真理;“大卫”表示主(1888节);“立了约”与神性良善有关;“起了誓”与神性真理有关。又:
我必不亵渎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话;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诗篇89:34-35)
此处“大卫”也表示主;此处“约”同样与神性良善有关;“我口中所出的话”与神性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部分中(参看683, 793, 801, 2516, 2712节)。
又:
耶和华以真理向大卫起誓,必不反复。你的众子若守我的约和我所教导他们的法度,我必使你腹中出的果子坐在你的宝座上。(诗篇132:11-12)
“耶和华以真理向大卫起誓”明显表示对永恒真理的确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必不反复”。“大卫”表示主,如前所述。即便如此,这誓的确向“大卫”起了,因为他是那种相信关于他自己和他后代的应许正在被确认的人。大卫因爱自己和自己的后代而以为这应许与他有关;也就是如前面经文所述,他的种要建立,直到永远,他的宝座要建立,直到代代;而事实上,这话是指着主说的。
以赛亚书:
这事在我好像挪亚的洪水。我怎样起誓不再使挪亚的诸水漫过大地,我也照样起誓不再向你发怒。(以赛亚书54:9)
此处“起誓”表示以起誓来立约并确认它。至于这是一个约,而非一个誓言,可参看创世记(9:11)。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起誓说,我怎样思想,必照样成就。(以赛亚书14:24)
又: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耶利米书:
你们住在埃及地的一切犹大人,当听耶和华的话;耶和华说,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犹大任何人的口称呼说,永生的主耶和华(Lord Jehovih)。(耶利米书44:2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说,我指着自己起誓,波斯拉必变为荒场。(耶利米书49:13)
又:
万军之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我必使人,如同使蝗虫一样充满你。(耶利米书51:14)
阿摩司书:
主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看哪,日子快到。(阿摩司书4:2)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指着雅各的崇高起誓,他们的一切行为,我都永远不忘。(阿摩司书8:7)
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起誓”,“指着祂的大名”,“指着自己”,“指着自己的灵魂”,“指着自己的圣洁”,“指着雅各的狂傲”,都表示存在于耶和华或主里面的确认。耶和华只能从祂自己给予确认。“耶和华的右手”,“耶和华的大名”,“耶和华的灵魂”,“耶和华的圣洁”,“雅各的崇高”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正是这神性人身或人性提供确认,或说确认通过神性人身或人性而来。
耶和华或主“起誓”将那地赐给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或他们的后代,在内义上表示对祂会将天国赐给那些爱祂、信祂之人的确认。这些人就是在圣言的内义上,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或列祖的子孙后代所指的人;这一点也由以下事实来实际代表:迦南地的确被赐给了他们的后代,那时他们当中的教会代表主的天国,这地本身也代表天国。“地”和“迦南地”在内义上是指主的国度(可参看1413, 1437, 1607节)。这解释了为何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并使你们在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给他们和他们的种的地上,就是流奶与蜜之地,可以延长你们的日子;使你们的日子和你们子孙的日子,在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给他们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样多。(申命记11:9, 21)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耶和华起的“誓”是确认的代表,事实上是不可改变的确认的代表,这一点在以赛亚书更明显:
我指着自己起誓,公义的话从我的口发出,并不返回,众膝都必向我跪拜,众舌都必指着我起誓。(以赛亚书45:23)
此外,经上吩咐那些属于代表性的犹太教会的人在起誓确认所立的约,同样在确认所许的愿,以及应许和保证时,要“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经上之所以这样吩咐他们(尽管事实上,他们只是被允许如此行),是因为他们将以这种方式来代表内在人的确认。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指着耶和华的名所起的誓,和其它事一样,都具有代表性。摩西五经清楚表明,所起的这些誓是被吩咐的,确切地说,是被允许的: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指着祂的名起誓;你不可随从别神。(申命记6:13-14)
申命记: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依附着祂,也要指着祂的名起誓。(申命记10:20)
以赛亚书:
在地上给自己祝福的,必凭真理的神来祝福自己;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着真理的神起誓。(以赛亚书65:16)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以色列啊,你若回转,回转归向我,若从我面前除掉你可憎的偶像,就不再摇摆不定;你必以真理、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1-2)
同一先知书:
他们若殷勤学习我百姓的道,指着我的名起誓,那么他们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间。(耶利米书12:16)
他们也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或向“耶和华起誓”,这一点可见于以赛亚书:
雅各家啊,听这话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你们指着耶和华的名起誓,提说以色列的神,却不凭真理,不凭公义。(以赛亚书48:1)
同一先知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说迦南的语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以赛亚书19:18)
约书亚记:
会众的首领已经指着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向基遍人起誓。(约书亚记9:18-19)
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允许指着耶和华的名或耶和华起誓。但由此也明显可知,这种起誓仅仅是内在人的确认的一个代表。众所周知,内在人,也就是那些拥有良心的人,不需要通过起誓来确认任何事;他们也的确不这样确认。他们视起誓为可耻的。诚然,他们能相当肯定地断言某事的真实性,还能借助推理来确认这种真实性,但不能指着它起誓。他们拥有约束他们的内在约束,即良心的约束。在内在约束上再额外添加一种外在约束,也就是起誓,就等于影射或指责他们心里是不诚实的。此外,内在人具有这种性质:他喜欢在自由中,而不是被强迫说话、行事,因为对这些人来说,内在掌控外在,而不是反过来。因此,那些拥有良心的人不会起誓;那些对良善和真理拥有感知的人,也就是属天人更不会起誓。属天人甚至不通过推理来向自己或其他人确认任何事,只是说,某事是这样或不是这样(202, 337, 2718节)。所以,他们更远离起誓。
由于这些原因,还由于起誓是将要被废除的代表之一,所以主在马太福音以这些话教导说,我们根本不可以起誓:
你们又听见有话说,不可起假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履行。但是我对你们说,你们根本不可以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祂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3-37)
这些话表示我们根本不可以指着耶和华起誓,也不可以指着属于耶和华或主的任何事物起誓。
3881.“因此给他起名叫犹大”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这种性质本身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次我要称谢耶和华”这句话的内义中,如刚才所述(3880节)。也就是说,这句话在至高意义表示主和祂爱的神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和主的属天国度;在外层意义上表示取自属天教会所拥有的圣言的教义。至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凡提及“犹大”的地方,它都表示这些事物。原因在于,圣言的历史被视为纯粹的历史,而预言,除了从中得出教义信条的外,则属于诸如被遗忘的那类事物。人们不相信这些历史和预言有灵义在里面,因为如今人们不知道何为圣言的灵义,甚至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其主要原因是,人们过的是属世的生活,而属世的生活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人们视它为目的,或爱它高于一切时,它会抹掉属灵的知识和信仰,以至于当提及属灵的生活和属灵的意义时,这些就像是某种并非实际存在的事物,或某种令人不快和消沉的东西,引起人们的反感,因为它与属世的生活不一致。这就是如今人类的境况,人们不明白,也不愿明白,圣言所提及的名字除了表示这些名字所指的民族、人民、人物、地区、城市、大山、河流之外还表示别的什么。然而,名字在灵义上表示真实事物。
“犹大”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表示祂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旧约中提及“犹大”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你是犹大;你弟兄们必赞美你;你手必掐住你仇敌的颈项;你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你下拜。犹大是个小狮子;我儿啊,你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如狮子,蹲如老狮子,谁敢叫醒他?权杖必不离犹大,立法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世记49:8-12)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明白雅各(那时叫以色列)关于犹大的这段预言,甚至一个词也不明白。他不可能知道“他弟兄们必赞美他”、“他父亲的儿子们必向他下拜”、“他是个小狮子,猎了食便上去。他蹲伏,卧、蹲如狮子” 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可能知道“细罗”、“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美好的葡萄树上”、“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若不通过内义,这些表述绝无可能为任何人所理解。然而,它们(即每句话)全都表示主国度的属天之物,以及神性事物。这些话还预言,主的属天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的主自己要由犹大来代表。蒙主的神圣怜悯,雅各宣称的这些事等到解释这一章时再予以说明。
这种情形在圣言中提及犹大的其它部分,尤其先知书也是一样,如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写为约瑟,就是以法莲的木杖,又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这两根木杖接连为一,在你手中成为一根。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遵行我的典章,谨守实行我的律例。他们必住在我赐给我仆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们列祖所住之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都永远住在那里;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君王,直到永远。并且我要与他们立平安的约,必给他们作永约。我要安顿他们,使他们的人数增多,又在他们中间设立我的圣所,直到永远。我的居所必与他们同在;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以西结书37:15-28)
凡以为此处的“犹大”是指犹大,“以色列”是指以色列,“约瑟”是指约瑟,“以法莲”是指以法莲,“大卫”是指大卫的人,会以为所有这些事会照着字义所描述的那样实际发生。也就是说,他以为以色列会再次与犹大,以及以法莲支派联合;还有,大卫作为君王统治他们,他们以这种方式住在赐给雅各的那地,直到永远;到那时,永约将与他们建立,圣所要在他们中间,直到永远。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这段经文根本不是在说犹太民族,全都涉及“犹大”所表示的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所表示的主的属灵国度和“大卫”所表示的主自己。由此非常明显地看出,名字并非用来表示实际的人物,而是用来表示属天和神性的事物。
以下这些话也一样,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说各样语言的诸族出来抓住;他们要抓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撒迦利亚书8:22-23)
那些照字面理解这些话的人会说(如犹太民族至今仍相信的),这个预言还没有实现,但未来会应验;因此,犹太人会回到迦南地,来自各个民族和说各种语言的许多人会追随他们,抓住犹大人的衣襟,祈求被允许跟随他们;那时,神,也就是基督徒称之为主的弥赛亚会与他们同在,他们必归向祂。如果“犹大人”是指犹大人,那么这会是这些话的含义。而事实上,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外邦人当中的一个新的属灵教会,“犹大人”表示出自对主之爱的得救之信。
“犹大人”并非表示犹大人,如前所述,在内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建立犹大或犹太人当中的教会就代表主的属天国度,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清楚看出来:
主必向列族竖立大旗,召集以色列被赶散的人,又从地的四角聚集分散的犹大人。那时,以法莲的嫉妒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以法莲必不嫉妒犹大,犹大也不扰害以法莲。(以赛亚书11:12-13)
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就是他们所称祂的名,就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约珥书:
那时,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且又住在锡安我的圣山;耶路撒冷必成为圣。到那日,大山要滴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浇灌什亭的溪谷。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7-18, 20)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我必开眼看顾犹大家,击打万民一切的马匹,使它们瞎眼。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我要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坚固耶路撒冷的居民。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柴中,又如火把在禾捆里。他们必左右烧灭四围的列民。耶路撒冷人必仍住本处,就是耶路撒冷。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行在他们前面之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4-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在那里,真理必不向良善掌权,而是服从良善。真理由“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来表示,良善由“犹大”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经上先说“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然后又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并将恩慈之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因为这就是真理服从良善,或信服从爱时的状态。“被惊惶击打的马匹,万民瞎眼的马匹”表示自我聪明(276, 2762, 3217节)。
又: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要刻上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撒迦利亚书14:20-21)
这描述的是主的国度。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并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看哪,祂来了,可祂来的日子,谁受得了呢?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仿佛古时之日、往昔之年。(玛拉基书 3:1-2,4)
这明显论述的是主的到来。意思是,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并不蒙悦纳,蒙悦纳的是出自爱的敬拜,就是“犹大的供物”,和出自植根于爱之信的敬拜,也就是“耶路撒冷的供物”。
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使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他们在犹大地和其中的城邑必再说这话;公义的居所啊,圣山哪,愿耶和华赐福给你!犹大及其一切城邑要一同住在其中。耶和华说,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与他们的祖先所立的约。(耶利米书31:23-24,27,31-32)
诗篇:
主拣选犹大支派,祂所喜爱的锡安山;建造祂的圣所,好像高峰,又像祂所建立的永存之地。(诗篇 78:68, 69)
从这些,以及此处没有引用的许多其它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犹大”表示什么;它不是指犹太民族,因为这个民族离成为属天教会,或主的属天国度差的太远了;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信而言,该民族是所有民族中最坏的,自他们的始祖,就是雅各的儿子们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尽管如此,这百姓却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之物(参看3479-3481节)。因为在代表中,不要关注代表的这个人,而只关注他所代表的事物(665, 1097, 1361, 3147, 3670节)。
但他们不再持守耶和华或主所规定的宗教仪式,而是背离它们转向偶像崇拜时,就不再代表属天和属灵之物,而代表反面,也就是地狱和魔鬼之物,就像主在约翰福音所说的那样: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约翰福音8:44)
这就是“犹大”在反面意义上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跌跌撞撞,犹大倾倒,因为他们的舌头和行为与耶和华作对,惹了祂荣光的眼目。(以赛亚书3:8)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犹大人亵渎了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玛拉基书2:11)
另外,还有下列经文:以赛亚书(3:1等;8:7, 8),耶利米书(2:28; 3:7-11; 9:26; 11:9, 10, 12; 13:9; 14:2; 17:1; 18: 11-13; 19:7; 32:35; 36:31; 44:12, 14, 26, 28),何西阿书(5:5; 8:14),阿摩司书(2:4, 5),西番雅书(1:4)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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