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2913.“对赫的儿子们说话,说”表示那些一个新的属灵教会即将在其中的人,这从“赫”和“赫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迦南地有许多居民,他们在圣言的各处被一一列出来,其中就有赫人(参看创世记15:20; 出埃及记3:8, 17; 13:5; 23:23; 申命记7:1; 20:17; 约书亚记3:10; 11:1, 3; 12:8; 24:11; 列王纪上9:20; 以及其它地方)。这些居民大部分来自古教会,古教会遍及许多地方,包括迦南地(参看1238, 2385节)。凡属于古教会的人都承认仁爱是首要或最重要的事物,他们的一切教义都与仁爱或生活有关。那些精心培育、制作信之教义的人被称为“迦南人”,并与迦南地的其他居民分开(民数记13:29;参看1062-1063, 1076节)。
在迦南地的居民当中,赫人算是比较好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亚伯拉罕住在他们中间,后来以撒和雅各也住在他们中间,并在那里获得他们的埋葬地;他们对待亚伯拉罕极为敬重,彬彬有礼,这从本章(尤其23:5-6, 10-11, 14-15)对他们的记载很清楚地看出来。赫人是一个正直的民族,所以代表并表示属灵教会或该教会的真理。但随着时间推移,和属于古教会的其他所有人一样,他们从仁爱或信之良善中衰退了;这解释了为何后来他们表示教会的虚假(如以西结书16:3, 45等)。然而,赫人仍是更尊贵的民族之一,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有赫人与大卫在一起,如亚比米勒(撒母耳记上26:6), 还有赫人乌利亚(撒母耳记下11:3, 6, 17, 21),他的妻子就是给大卫生所罗门的拔示巴(撒母耳记下12:24)。“赫”表示与生活有关的表面知识或外在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构成属灵教会的外在真理(参看1203节)。
本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当前教会逝去时,主重新建立的新教会;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在这些人当中,对信的接受。所论述的主题不是赫的儿子们当中的某个具体教会,而是在前教会逝去,或走到尽头后,主总体上对属灵教会的兴起。赫的儿子们只是那些代表并表示这个教会的人。关于这些教会,请参看前面的阐述,即:随着时间推移,一个教会逐渐萎缩并被玷污(494, 501, 1327, 2422节)。它远离仁爱,并制造邪恶和虚假(1834, 1835节);那时,可以说教会被荒废,变得荒凉(407-411, 2243节)。一个教会在外邦人当中重新建立,为什么(1366节)。在一个正在被摧毁的教会中,教会的某种东西总是作为核心被保存下来(468, 637, 931, 2422节)。除非世上有一个教会,否则人类必灭亡(468, 637, 931, 2422节)。教会在大身体,也就是人类中如同心和肺(637, 931, 2054, 2853节)。属灵教会的性质(765, 2669节)。构成教会的是仁,而非与仁分离之信(809, 916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必为一,即便他们拥有不同的教义事物和不同的敬拜形式(1285, 1316, 1798, 1799, 1834, 1844, 2385节)。地上所有属于主教会的人虽分散在世界各地,但可以说仍构成一个整体,如在天上那样(2853节)。每个教会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两者一起构成一个教会(409, 1083, 1098, 1100, 1242节)。如果没有内在教会,外在教会什么都不是(1795节)。教会被比作日升日落,还被比作一年四季和一日四时(1837节)。最后的审判就是教会的末期(900, 931, 1850, 2117, 2118节)。
3024.“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这从“娶一个女子”、“我的儿子”、“女儿”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娶一个女子”是指凭婚约结合;“我的儿子”,即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83, 2630节);“女儿”是指情感(参看489-491, 568, 2362节);“迦南人”是指邪恶(参看1444, 1573, 1574节),因此“迦南人的女儿”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要与主理性的神性良善联合的神性真理,这从概览(3013节)可以看出来。将要凭婚约与以撒结合的“女子”表示将要以通常的方式从祂的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的真理本身;“我的儿子”表示良善方面的主的理性,或说主的理性中的良善,它将要联合或联结。由此可知,“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都是通过情感实现的;若不通过情感,真理绝无可能进入人心智的理性部分,或与之结合,因为情感拥有爱之良善在里面,唯独爱之良善产生结合(1895节)。凡反思这一点的人都能看出,事情就是这样。
至于“迦南人的女儿”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也就是对虚假的情感,这从“女儿”的含义明显可知。圣言在许多地方提到“女儿(或女子)”,谁都能看出,她们不是女儿(或女子)。例如,“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他施的女儿(或女子)”、“我民(或百姓)的女儿(或女子)”。这些都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如前面引用的章节所说明的。它们因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故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凭这些情感而为教会。这就是为何“锡安的女儿(或女子)”表示属天教会,这是由于对良善的情感;而“耶路撒冷的女儿(或女子)”表示属灵教会,这是由于对真理的情感(2362节);“我民(或百姓)的女儿(或女子)”也是如此(以赛亚书22:4; 耶利米书6:14, 26; 8:19, 21-22; 14:17; 耶利米哀歌2:11; 4:6; 以西结书13:17)。
由此明显可知周围各个民族的“女儿(或女子)”表示什么,如“非利士人的女儿(或女子)”、“埃及的女儿(或女子)”、“推罗和西顿的女儿(或女子)”、“以东的女儿(或女子)”、“摩押的女儿(或女子)”、“迦勒底人的女儿(或女子)”、“巴比伦的女儿(或女子)”、“所多玛的女儿(或女子)”。她们都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他们的各种宗教体系就来源于这些情感;因此,她们也表示这些宗教体系本身。以下经文表明,这就是“女儿(或女子)”的含义。以西结书:
列族的女儿必为埃及悲哀。你要为埃及群众哀号,又要将埃及和名族的女儿,并下坑的人,都送下低地。(以西结书32:16, 18)
“名族的女儿”表示对邪恶的情感。撒母耳记:
不要在迦特报告,不要在亚实基伦街上传扬;免得非利士的女儿欢乐,免得未受割礼之人的女儿雀跃。(撒母耳记下1:20)
以西结书:
你也和埃及人行淫;我将你交给恨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在你的恶行显露以前,如在亚兰女儿们和亚兰四围的众人,并从四围藐视你的非利士人的女儿们受了凌辱的时候。(以西结书16:26-27, 57)
谁都能看出,此处不是指女儿们,而是指非利士人所表示的那种人当中的各种宗教;这种宗教促使他们反复谈论信仰,却根本不过信仰的生活(参看1197, 1198节)。这也是为何他们被称为“未受割礼之人”,也就是缺乏仁爱的人。
耶利米书:
埃及的处女哪,可以上基列取香草去。住在埃及的女儿哪,要收拾流徙的行装。埃及的女儿蒙羞,必交在北方人的手中。(耶利米书46:11, 19, 24)
“埃及的女儿”表示对基于记忆或世俗知识,或事实推理信之真理是否真实的情感,因而表示由此产生的宗教种类;这类宗教的性质是,不相信感官所无法理解的任何东西,因而不相信任何信之真理(参看215, 232, 233, 1164, 1165, 1186, 1385, 2196, 2203, 2209, 2568, 2588节)。
以赛亚书:
他说,受欺压西顿的女儿哪,你必不得再欢乐。(以赛亚书23:12)
诗篇:
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求你的面。(诗篇45:12)
从西顿和推罗的含义明显可知“西顿的女儿”和“推罗的女儿”表示什么(参看1201节)。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儿哪,只管欢喜快乐。锡安的女儿哪,你的罪孽满盈了。祂必不使你再流亡;以东的女儿哪,你的罪孽必受察罚。(耶利米哀歌4:21-22)
以赛亚书:
摩押的女儿必像游飞的鸟,离散的巢。(以赛亚书16:2)
又:
巴比伦的处女(直译:处女女儿)啊,下来坐在尘埃;迦勒底的女儿啊,坐在地上吧,没有宝座了。迦勒底的女儿啊,你要静静坐下,进入黑暗中,因为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以赛亚书47:1, 5)
耶利米书:
巴比伦的女儿哪,有一种民从北方而来,都列阵如上战场的人,要攻击你。(耶利米书50:41-42)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的女儿好像踹谷的禾场;收割她的时候到了。(耶利米书51:33)
撒迦利亚书:
嗨,锡安!你这与巴比伦的女儿同住的,应当逃脱。(撒迦利亚书2:7)
诗篇:
巴比伦的女儿已经荒废。(诗篇137:8)
以西结书:
你的妹妹所多玛和她的众女必恢复原状;撒玛利亚和她的众女也必恢复原状。(以西结书16:55)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女儿或众女”不是指女儿,而是指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因而是指源于这些情感的宗教种类。至于它们是哪些具体种类,这从这些人民的含义明显可知,如以东、摩押、迦勒底人、巴比伦、所多玛、撒玛利亚,我在解释创世记前面章节的许多地方已经论述了它们。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迦南人的女儿”表示什么。
以色列人不可与迦南人的女儿通婚,这个禁令也与属灵的律法有关,即:良善与虚假,并邪恶与真理不可以结合在一起,因为这样一种结合是亵渎的源头。这个禁令也代表了申命记(7:3)和玛拉基书所论述的场景,其中在玛拉基书:
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喜爱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儿。(玛拉基书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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