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8

88.我被指教,火星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属天的奥秘 #2916

2916.“求你们在

2916.“求你们在你们中间给我一个坟墓作产业”表示好使他们能重生。这从“坟墓”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内义中,“坟墓”表示生命或天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死亡或地狱。“坟墓”之所以表示生命或天堂,是因为拥有圣言内义的天使对死亡没有任何概念,故对坟墓也没有任何概念。因此,他们只感知到生命的延续,因而感知到复活,而不是坟墓。人的灵会复活,肉体则被埋葬(参看1854节)。“埋葬”表示复活,故也表示重生。重生是人的第一次复活,因为当他重生时,他的旧我就死了,新我则复活。人通过重生从一个死人变成一个活人,“坟墓”在内义上的含义由此而来。前面(2299节)关于小孩子的内容清楚表明,当坟墓的概念或形像出现时,重生的概念就会出现在天使的脑海中。
“坟墓”在反面意义上之所以表示死亡或地狱,是因为恶人不会复活得生命,而是得死亡。因此,当论述恶人并提到坟墓时,进入天使脑海的,只有地狱的概念;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也被称为坟墓。
“坟墓”表示复活,也表示重生,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所以你要发预言,对他们说,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如此说,我的民哪,看吧,我必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我的民哪,我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的时候,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过来,我将你们安置在本地。(以西结书37:12-14)
此处先知论述的是要活过来的骨头,在内义上论述的是重生。很明显,他论述的是重生,因为经上说:“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过来,我将你们安置在本地。”“坟墓”在此表示旧我及其邪恶和虚假,而“开坟墓”并“从坟墓中出来”是指重生。因此,当重生或新生命的概念进入时,坟墓的概念就消失了,仿佛被剥去了。
马太福音(27:52-53)说,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主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这段描述体现了同样的概念,即总体的复活由于主的复活而发生,在更内在的意义上则体现了每个个体的复活。主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约翰福音11:1和接下来几节)同样体现了一个新教会从外邦人当中兴起。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与祂教会的状态有关,因为它们都是神性。被抛在以利沙坟墓里,一碰到以利沙的骸骨就复活的那人(列王纪下13:20- 21)也表示类似的事,因为以利沙代表主。
由于“埋葬”表示总体上的复活和每个个体的复活,所以古人非常关心他们的葬礼和被埋葬的地方。例如,亚伯拉罕要被葬在迦南地的希伯仑;以撒和雅各,以及他们的妻子也是(创世记47:29-31; 49:30-32);约瑟的骸骨要从埃及被带到迦南地(创世记50:25; 出埃及记13:19; 约书亚记24:32);大卫和他以后的列王要葬在锡安(列王纪上2:10; 11:43; 14:31; 15:8, 24; 22:50; 列王纪下8:24; 12:21; 14:20; 15:7, 38; 16:20)。其原因在于,迦南地和锡安代表并表示主的国度,埋葬代表并表示复活。但谁都能清楚看出,埋葬地本身对复活没有任何作用。
“埋葬”表示复活得生命,这一点也可从其它代表明显看出来,如不得为恶人哀哭,也不得葬埋他们,而是把他们抛散出去(耶利米书8:2; 14:16; 16:4, 6; 20:6; 22:19; 25:33; 列王纪下9:10; 启示录11:9); 已葬埋的恶人要从坟墓中取出来(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下23:16-18)。然而,在反面意义上,“坟墓”表示死亡或地狱(参看以赛亚书14:19-21; 以西结书32:21-23, 25, 27; 诗篇88:5, 6, 11, 12; 民数记19:16, 18, 19)。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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