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4325.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感官活动分为自主的和非自主的。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大脑,而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小脑。总体感官活动的这两种形式在人里面被结合起来,然而它们却是不同而分离的。从大脑发出的纤维建立总体上自主的感官,而从小脑发出的纤维建立非自主的感官。来自这两个源头的纤维在名为延髓和脊髓的两个附件内联结起来,并通过这些进入身体,在那里使它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成形。包裹身体的部位,如肌肉和皮肤,以及感觉器官,绝大部分接受来自大脑的纤维;人通过这些而照着自己的意愿拥有感觉和活动。但包含在这些包裹物或覆盖物里面、被称为身体内脏的部位则接受来自小脑的纤维;因此人在这些部位中体验不到任何感觉,它们也不受其意愿的控制。由此在某种程度可知,何为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自主的感官活动和一般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另外,要知道,总的整体必须先于任何个体部位而存在;没有总的整体,个体部位绝无可能存在和持续存在;事实上,它在总的整体里面持续存在;每一个体部位都受总的整体的性质和状态制约。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感觉,以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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