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4480.“不如许他们在这地居住”表在生活上。这从“居住”的含义清楚可知,“居住”是指生活(参看4467节)。“地”在此和在别处一样,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262, 1733, 1850, 2117, 2118, 2928, 3355, 4447节),因此“在这地居住”表示符合教会事物的生活上的相似性。凡圣言所写的,本身和本质上都是属灵的。众所周知,圣言是属灵的,但这种灵性(spirituality)在文字中是看不到的,因为文字内容是世俗的,尤其历史部分。
但当圣言被世人阅读时,其中的世俗内容在灵界,也就是天使中间,就变成属灵的。因为天使若不以属灵的方式,就无法思考任何事,因而若不以属灵的方式,就无法想起“在这地居住”。以属灵的方式思考就是思想属于主国度的事物,因而思想属于教会的事物。
10027.“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表主的神性能力,这能力来源于祂自己。这从“坛角”和“指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角”(horns)是指能力(参看9081, 9719-9721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或主里面的神性良善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指头”是指能力(7430节)。它之所以表示祂自己的能力,也就是源于祂自己的能力,是因为做这一切的是摩西,而摩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9372, 980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用你的指头”。血之所以首先抹在坛角上,是为了可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实际能力;因为一切事都是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而做到或成就的;离了这种能力,任何事都不能成就(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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