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4618.“以撒气绝而死”表在神性属世层里面的复活。这从“气绝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气绝而死”是指复活(参看3326, 3498, 3505节)。因为在圣言中,当提到某人“死”了时,内义上的含义是,那人(的代表)的最后结束,和在另一个人里面的一个新开始,因而是指继续。例如,当提到犹大和以色列的王,或至高祭司死了时,内义上的含义是,藉由他们的代表的结束,和它在另一个人里面的继续,因而是指它的复活。更重要的是,当读到这些事时,那些在来世并与人同在的人并没有死亡的任何概念,因为在那里,他们完全不知道死亡是什么。因此,取代死亡的是,他们觉察到代表在另一个人里面继续。此外,当人死亡时,仅就其为了在地上发挥用处而服务于他的肉体而言,他死了;就其灵而言,他在一个肉体事物对他不再有任何用处的世界继续他的生活。
“以撒气绝而死”之所以表示在神性属世层里面的复活,是因为在属世层对应于理性层(3493, 3620, 3623节)之前,理性层没有任何生命。这就像眼睛的视觉,除非这视觉拥有在它之外、它所看见的物体,否则,视觉就会消失;每种感官都是这样。如果物体与它完全不相容,它同样会消失,因为这些物体给它带来死亡。这也像流不出泉水的泉脉,致使源泉被堵塞。理性层也一样;除非它的光在属世层里面被接受,否则,它的视觉就会消失;因为存在于属世层里面的事实或知识对理性层来说,就是视觉的物体。或者,如果这些物体与这光不相容,也就是与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不相容,理性视觉也会消失,因为它无法流入与它自己不相容的事物。正因如此,对那些陷入邪恶与虚假的人来说,理性层是关闭的,以致与天堂的交流无法通过它打开,可以说只能透过缝隙进来,以使他们能思考、推理和说话。因此,为了属世层能与理性层联结,它必须预备好接受理性层;这种预备由主通过重生实现。当它被如此联结时,理性层就活在属世层里面,因为理性层在属世层中看到适合它的物体,如前所述,正如眼睛在世界中看到适合它的物体。
诚然,理性层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不同于属世层的生命,并与之分离;但理性层仍在属世层里面,就像一个人在自己的房子里面,或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天堂的情形也是这样。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确活得与它下面的天堂不同,且与之分离;然而,如果第二层或中间天堂里面没有对它的接受,它的智慧就会消散。同样,如果最低或第一层里面没有对这中间天堂的光和聪明的接受,以及最终世人的属世层里面没有对最低天堂的接受,那么这些天堂的聪明也会消散,除非主规定应在别的地方有对它的接受。因此,众天堂由主以这样的方式形成,一个充当另一个的接受者;最后,世人就其属世和感官层而言,充当全部的最低层接受者;因为神性在他里面就处于次序的终端,并进入世界。因此,如果最终层级与在它之先的层级相一致或对应,那么这些在先层级就同时存在于这终端里面;因为构成终端的事物是在它们之先的那些事物的容器,彼此相连的事物则在那里一起存在于它们里面。由此明显可知,在神性属世层里面的复活是什么意思。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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