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6222.“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同去”表由内在所生的教会的意愿和教会的理解力。这从“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玛拿西”是指属世层中新的意愿及其性质,如前所述(5354e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中新的理解力及其性质(5354节)。这二者由内在所生,由他们是约瑟的儿子来表示,而约瑟代表内在属天层(5869, 5877节)。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教会的理解力在于从圣言觉知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仁之良善。众所周知,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观念是接受真理的总体容器,只是在这些容器接受真理之前,它们的真实性质并未如同通过透明的东西那样显现。因此,这些观念只形成人必须首先获得的总体印象,以便他能适宜地接受特定方面和具体细节。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一事实从曾经存在于教会,并且现仍存在于教会中的大量异端邪说清楚看出来。每个异端邪说的信徒都能在圣言的字义中找到支持,并且如此确认,以致他们完全相信它是真理;以后即便从天上听见真正的真理,他们也丝毫不会接受。
他们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他们没有教会的理解力;事实上,只有当人们阅读圣言,对经文仔细进行彼此对照,从而明白他当信什么、当做什么时,这种理解力才会存在。这种理解力只在那些从主领受光明的人中间才能找到,他们在基督教界也被称为“被光照的人”。这种光照只在诸如渴望认识真理,但不是为了名声和荣耀,而是为了生活和服务或功用的那种人中间才能找到。这种光照同样被人里面的理解力所接受,因为被光照的是理解力,或说理解力才是光的接受者。这一点从以下事实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几乎没什么理解力的人绝无可能从圣言看见这类事物,而是信靠他们以为被光照了的那些人。此外,要知道,那些已经重生的人从主获得一种能被光照的理解力;正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因为理解力并不从其它源头接受自己的光、自己的视觉,因而自己的觉知。
不过,被称为教会理解力的这种理解力比只是基于记忆知识的理解力更为内在,因为它是一种觉知,明白某事是真的,但不是出于记忆知识和哲学的指示,乃出于圣言在其灵义上的指示。例如,拥有教会理解力的人能清楚发觉,圣言处处教导: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延续;他的生命就源于他的爱。他们还能发觉,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除非在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与它联结的情况下,否则,这信丝毫无助于永生;因此,这信与仁必须联结起来,以便属灵的生命能够存在。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能极清楚地发觉这些事是真的;而那些没有这种理解力的人决看不出它们是真的。
有人认为拥有在教会事物上的理解力之人是那些擅长多方面证实他们自己教会的信条或教义,甚至直到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而且还擅长巧妙地驳斥众多异端邪说的人。但是,这并不是教会的理解力;因为能证实一个信条并不是理解力的一个特征,而是感官层面的心智能力的一个特征;这种能力有时可见于最坏的人当中,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信仰的人,以及那些沉浸于实际虚假的人也有这种能力。对所有这类人来说,再没有比证实凡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念更容易的了,甚至能证实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能说服简单人相信。然而,在证实任何信条之前,教会的理解力就能发觉并看出它是不是真的,然后才去证实它。
这就是“以法莲”所代表的理解力。而“玛拿西”所代表的教会良善则是主通过信之真理灌输给一个教会成员的仁之良善。因为这些真理,连同仁之良善才是那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还使得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的东西。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都是从内在而生的,这一点从前面频繁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整个情感(光照便通过这情感而来),除了从内在之外,并不从其它源头流入,因而并不从其它源头而生;也就是说,它经由内在从主而来。
3628.关于这些问题,我已通过大量经历获得指教。事实上,我被教导,不仅属于人类心智,即属于其思维和情感的事物对应于天堂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而且总体上的整个人和具体地存在于他里面的一切事物,也相对应,以至于就连最小的部位,甚至一个部位的最小成分,都无不相对应。这样的经历还教导我,人从这种对应关系存在并不断保持存在;而且,除非人与天堂,并经由天堂与主,因而与先于自身之物,并经由这在先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存在这样一种对应关系,否则他甚至刹那间就不会继续存在,而是化为乌有。
如前所述,总有两种力将一切事物保持在自己的联系和形式中,即:从外部作用的一种力和从内部作用的一种力;在这两种力中间的,是被它们保持在联系和形式中的物体本身。就其每一个部位,甚至最微小的部位而言,人也是如此。众所周知,周围的大气通过它们的恒压或施压,因而通过它们的作用力而保持整个身体联结。作为空气进入肺部的大气则将两个肺保持在它们的联系和形式中,同样将它的器官,也就是耳朵,及其为空气变化而设计的形式保持在它们的联系和形式中,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人们还知道,更微妙的以太大气以同样的方式维持内部联系,因为它通过皮肤的所有毛孔自由地流入,并利用几乎一样的气压或施压,因而利用作用力而将整个身体的内脏都完整地保持在它们的形式中。这种更精细的大气也将自己的器官,就是眼睛,及其为这种以太大气的变化而装备的形式保持在联系和形式中。除非对应于这些的内力对外力起反作用,从而将居间形式保持在联系和平衡中,否则居间形式一刻也不会存在。由此明显可知,任何事物若要存在并保持存在,都必须有这两种力。
从内部流入并行动的力源于天堂,并经由天堂源于主,它们拥有生命在里面。这一点从听觉器官很清楚地看出来:如果没有内部变化,也就是生命的变化,并且外部变化,也就是空气的变化与之相对应,我们永远都不会听见任何东西。这一点也可从视觉器官清楚看出来:如果没有内部的光,也就是生命之光,并且外部的光,也就是阳光与之相对应,我们永远都不会看见任何东西。人体的其它所有器官和肢体都是这种情况:既有从外部作用的力,它们是属世的,本身没有任何生命;也有从内部作用的力,它们本身拥有生命。这些力将一切器官都联结在一起,使它们存活,并照着为了功用而赋予它们的形式的性质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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