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6378.“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表祂的领悟力在于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红葡萄汁”和“袍褂”的含义清楚可知:“血红葡萄汁”是指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所流出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袍褂”(covering或garment)是指领悟力,因为领悟力是接受者,接受者是一个容器,故像袍褂。之所以“袍褂”表示领悟力,“衣服”表示属世层(如刚才所述6377节),是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之物,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内在之物。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当经上论述外在之物时,也会论述内在之物;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参看6343节)。有时,这看似同一件事的一种重复,如此处经上说:“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酒”和“血红葡萄汁”似乎描述了同一件事,“衣服”和“袍褂”也是;但它们并不一样,因为以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是外在之物和内在之物。
“血红葡萄汁”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的含义明显可知,“血”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4735节);“葡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当中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5117节)。在摩西之歌中,“血红葡萄汁”具有同样的含义:
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山羊,与肥美上好的麦子,也喝未掺杂的血红葡萄汁。(申命记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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