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7021.“因为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这从“死了”、埃及人和“寻索灵魂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了”是指他们被移除,因为死了的人也被移除;埃及人,即此处的“人”,是指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参看6692节);“寻索灵魂的人”是指那些努力摧毁生命的人。由于属灵生命是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故我们说“真理与良善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示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一切活物,它也被归于生物或动物。但严格来说,“灵魂”只论及人;当论及人时,这个词具有各种含义。人自己就被称为一个“灵魂”,因为总的来说,他的生命被称为灵魂;具体来说,其理解力的生命或活动也被称为灵魂,其意愿的生命或活动同样被称为灵魂。
但就灵义而言,“灵魂”表示属于信的真理的生命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一般表示就其死后的灵而言,一个人自己;以下经文中的“灵魂”就具有这层意义:
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马太福音10:28)
同一福音书: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害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救赎灵魂的足价呢?(马太福音16:2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灵魂,是要救人的灵魂。(路加福音9:56)
以西结书:
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在这些经文中,“灵魂”表示人的属灵生命,这生命是死后其灵的生命。“杀死灵魂”、“失丧灵魂”、“灭灵魂”表示灵性的死亡,也就是受诅。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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