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8013.“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同归一个律法”表凡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领受它们,并照之生活的人应被视为教会里已经受了教导,并照着信与仁的诫命生活的人。这从“同归一个律法”、“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归一个律法”是指一项类似的权利,因而是指它必如同在另一个人那里一样;“本地人”是指一个出生在教会里,并在教义和生活上拥有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如刚才所述(8011节);“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是指一个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领受它们,并照之生活的人,如前所述(8007节)。
之所以说“照着信与仁的诫命”是由于区别;因为重生之前,人照着信之诫命生活;但重生之后,便照着仁之诫命生活。重生之前,没有人出于情感,只出于教义知道何为仁;这时,此人照着教义的诫命,也就是所谓的信之诫命生活。但重生之后,他出于情感知道何为仁,因为这时他爱他的邻舍,发自内心向他意愿良善;并且此时他也照着写在他心上的一条律法生活;事实上,他出于仁之情感行事。这种状态完全不同于之前的状态。处于第一种状态的人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处于昏暗的光中,而那些处于后一种状态的人则相对处于明亮的光中。这些人看见真理,并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证实它们,而前者看不见真理,也不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证实它们,而是出于说服相信教会的教导是真理。他们因不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看见它们,所以能像证实真理一样证实虚假,并且一经证实,就把它们完全视作真理。由此可见,照信之诫命生活是什么意思,照仁之诫命生活又是什么意思。
至于寄居的,在圣言中,经上数次吩咐不要把“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寄居者”区别开来。因为寄居者所来自的外邦人,在被教导并并领受信之真理后,和那些教会里的人一样被接入天堂。关于来世的外邦人,可参看前文(932, 1032, 1059, 2049, 2284,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节)。这就是为何经上吩咐“本地人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如以下经文:
若有一个寄居的寄居在你们中间,要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怎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寄居者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你们并与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当有一样的律法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利未记:
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你们要看他如你们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又: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个典章。(利未记24:22)
民数记:
若有一个寄居的寄居在你们中间,要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条例、典章照样地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个条例。(民数记9:14)
8897.“当尊敬父母”表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在至高意义上表对主及其国度的爱。这从“尊敬”、“父”和“母”的含义清楚可知。“尊敬”是指爱,“尊敬”在灵义上是指爱,因为在天堂,人们彼此相爱,爱别人也是尊敬别人;事实上,爱就存在于尊敬里面;没有爱的尊敬在天堂是被拒绝的,事实上被撇弃,因为它缺乏来自良善的生命。“父”是指良善(参看3703, 5581, 5902, 6050, 7833, 7834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15, 1729, 2005, 2803, 3704, 7499, 8328节);“父”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是主,是因为主就是那将新生命赋予人的,人由此成为其国度的儿子和继承者。“母”是指真理(3703, 5581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祂的国度,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主的神性真理之所以构成天堂,是因为在来世,主在神性良善方面是太阳,在神性真理方面是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这神性之光就是那光照天使的心智,用聪明和智慧充满它们,使他们成为光明天使的。神性良善在神性真理里面,如同世上太阳的热在春夏时节的光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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