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9467.“紫色”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从“紫色”的含义清楚可知,“紫色”是指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爱之所以由“紫色”来表示,是因为红色表示属天之爱。事实上,基本的颜色有两种,其余的颜色都来自这两种颜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表示属于爱的良善,而白色表示属于信的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属于爱的良善,是因为它来自火,而火表示爱之良善;白色之所以表示属于信的真理,是因为它来自光,而光表示信之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943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2776, 319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5400,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红”表示爱之良善(3300节);“白”表示信之真理(3993, 4007, 5319节)。
由此明显可知其余的颜色表示什么;因为它们照着带有红色的程度而表示爱之良善;照着带有白色的程度而表示信之真理。出现在天堂的一切颜色都是在这两个层面上的天堂之光和火焰的修改。因为天堂之光是真光,本身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这光和火焰的修改就是真理和良善,因而聪明和智慧的不同变化。
这一切表明为何帐幕的幔子和帘子,以及亚伦的衣服都要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6:1, 31, 36; 27:16; 28:6, 15);也就是说,是为了它们可以代表属于良善的属天事物和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这些事物是下文的主题。
在以西结书,“紫色”也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
你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蓝色、紫色篷”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
在路加福音,“紫色和细麻布”表示类似事物: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路加福音16:19)
“财主”在内义表示犹太民族和他们当中的教会,它因取自存在于那里的圣言的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而被称为“财主”;“紫色和细麻布衣服”是指这些认知或知识;“紫衣”表示关良善的认知或知识;“细麻布衣服”表示关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这二者都来自一个属天源头,因为它们来自神性。在启示录,“紫色”也具有类似含义:
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的教会:其中圣言的圣物被用于亵渎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因而被用于源于地狱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目的。
4325.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感官活动分为自主的和非自主的。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大脑,而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小脑。总体感官活动的这两种形式在人里面被结合起来,然而它们却是不同而分离的。从大脑发出的纤维建立总体上自主的感官,而从小脑发出的纤维建立非自主的感官。来自这两个源头的纤维在名为延髓和脊髓的两个附件内联结起来,并通过这些进入身体,在那里使它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成形。包裹身体的部位,如肌肉和皮肤,以及感觉器官,绝大部分接受来自大脑的纤维;人通过这些而照着自己的意愿拥有感觉和活动。但包含在这些包裹物或覆盖物里面、被称为身体内脏的部位则接受来自小脑的纤维;因此人在这些部位中体验不到任何感觉,它们也不受其意愿的控制。由此在某种程度可知,何为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自主的感官活动和一般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另外,要知道,总的整体必须先于任何个体部位而存在;没有总的整体,个体部位绝无可能存在和持续存在;事实上,它在总的整体里面持续存在;每一个体部位都受总的整体的性质和状态制约。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感觉,以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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