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9473.“点灯的油”表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这从“油”和“灯”的含义清楚可知:“油”是指爱之良善(参看886, 4582, 4638节);“灯”是指相爱和仁爱。“灯”是指相爱,这凭的是表示这爱的火焰;“灯”也指仁爱,这凭的是火焰所发的热和光。因为属灵之热就是仁之良善,属灵之光就是信之真理。
此处必须简要说明何谓存在于相爱和仁爱里面的内在良善。任何事物都不是凭自己产生的,都是从先于它自身之物产生。真理和良善也是这种情况。凡有某种其它事物从中产生的事物都是内在,而产生的这某种其它事物则是这内在的外在。所有事物的产生,其情形无一例外,都像原因和结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原因,结果就不能产生。有效的原因是结果的内在,而结果则是这原因的外在。其情形还像努力和动作,没有努力,动作就不能产生;因此,努力停止,动作就会停止。所以,动作的内在是努力,或动力。这种情形与心智中的努力,即意愿,和身体中的动作,即行为的情形很相似;因为没有意愿,行为不能产生;意愿停止,行为就停止;因此,行为的内在是意愿。由此明显可知,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里面都必有一个内在,以便它们可以产生,然后持续存在;若没有内在,它们什么也不是。
这种情形与爱之良善的情形是一样的;它若没有内在良善在自己里面,就不是良善。信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仁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而仁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相爱的良善,也就是外在的属天良善。相爱的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的良善;这良善是内在的属天良善。而对主之爱的良善,也就是纯真之良善里面的内在良善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系神性的良善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这后一种良善必存在于一切良善里面,以便它可以成为良善;因此,没有任何良善能存在,除非它的内在源于系神性的这良善。除非它的内在来自这个源头,否则它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这时它来源于此人自己,凡从人发出之物都是邪恶。这是因为人在他所行的一切良善中皆关注他自己,也关注世界,因而不关注主,也不关注天堂。主与天堂即便进入他的思维,对他来说也仅仅是服务他获得个人地位和利益的手段。因此,这些善行就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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