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9865.“红宝石、黄玉、红玉”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从这些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石头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属天之爱就是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这些石头表示这爱是由于它们火红的颜色,“红”表示爱(参看3300节),“火焰”也是(参看3222, 6832, 7620, 7622, 9570节)。但在此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这些石头在第一行;第一行的石头对应于至内层天堂中的事物,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胸牌上的十二颗宝石因代表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故也代表整个天堂;因为天堂凭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构成天堂的天使是这真理的接受者。正因如此,第一行的这三样石头代表至内层天堂,因而代表在那里掌权的爱,这爱被称为对良善的属天之爱和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第一行的石头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第二行的石头代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这些石头代表这爱是由于它们的颜色,如前所述;因为宝石照它们的颜色而拥有一个代表。
天堂里会出现无法形容的美丽色彩,因为它们是天堂之光的修改,而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色彩在那里照良善和真理的变化而呈现;因此,它们是从主发出的光经由天使的修改。从主发出的光在至内层天堂就像火焰;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红色的,并且闪闪发光。但这光在中间天堂就像一道明亮的白光;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明亮的白色,并且它们越拥有良善在里面,就越闪闪发光。这解释了为何有两种基本颜色,即红色和白色,其它一切颜色都与这两种颜色有关;红色代表良善,而白色代表真理(9467节)。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如此多颜色的石头成行镶在胸牌上,即是为了叫它们可以代表按其适当次序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代表整个天堂。第一行石头,即红宝石、黄玉、红玉,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是因为它们有红色的不同色调。此外,在这一行排在第一位的红宝石,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红色”的词;排在第三位的红玉,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闪光”,就像来自火那样的词。但至于排在中间的黄玉来源于哪个词,则不得而知;不过,它很可能来自描述火红色的某个词。这或许就是为何在约伯记,类似论到黄金的话会论到黄玉:
古实的黄玉不能与智慧较量;它不能用纯金来估价。(约伯记28:19)
“金”也表示爱之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510节)。
4325.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感官活动分为自主的和非自主的。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大脑,而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小脑。总体感官活动的这两种形式在人里面被结合起来,然而它们却是不同而分离的。从大脑发出的纤维建立总体上自主的感官,而从小脑发出的纤维建立非自主的感官。来自这两个源头的纤维在名为延髓和脊髓的两个附件内联结起来,并通过这些进入身体,在那里使它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成形。包裹身体的部位,如肌肉和皮肤,以及感觉器官,绝大部分接受来自大脑的纤维;人通过这些而照着自己的意愿拥有感觉和活动。但包含在这些包裹物或覆盖物里面、被称为身体内脏的部位则接受来自小脑的纤维;因此人在这些部位中体验不到任何感觉,它们也不受其意愿的控制。由此在某种程度可知,何为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自主的感官活动和一般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另外,要知道,总的整体必须先于任何个体部位而存在;没有总的整体,个体部位绝无可能存在和持续存在;事实上,它在总的整体里面持续存在;每一个体部位都受总的整体的性质和状态制约。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感觉,以及活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