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9

89.有一次,当火星

89.有一次,当火星灵与我同在,占据我的心智领域时,来自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来了,他们也想把自己注入这个领域。但这使得我们地球灵发疯,因为他们完全不适合该领域。在巨人中,我们地球灵与外在感官有关;因此,他们的观念转向世界和他们自己;而火星灵的观念则转向天堂和邻舍。这就是造成冲突的原因。不过,这时,火星的天使灵来了,他们一来就中断了联系,于是我们地球灵便离开了。

属天的奥秘 #2973

2973.“四围所有

2973.“四围所有边界”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这从“边界”和“四围”的含义清楚可知:“四围边界”是指外在事物,如前所述(2936节)。因此,“四围边界的(每棵)树”在此表示外在知识或认知。外在知识或认知是指构成教会的外在事物的宗教仪式和教义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而内在知识或认知是指构成教会的内在事物的教义事物的知识或认知。至于教会的外在事物是什么,教会的内在事物又是什么,这在前面已经反复说明。
此外,圣言经常提到“中间”和“四围”;如当经上论及迦南地时,就用“中间”描述锡安和耶路撒冷所在之地,用“四围”描述周边各个民族所在之地。“迦南地”代表主的国度,“锡安”代表该国度的属天部分,“耶路撒冷”代表它的属灵部分,耶和华或主在那里有自己的居所。四围,甚至直到边界的部分代表从那里依次流出并源于那里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在最远的边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就终止了。这些代表来源于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的事物,主在那里作为一轮太阳而在中间;由此放射出一切属天火焰和属灵之光。离祂最近的人住在最明亮的光中,而离祂较远的人住在不那么明亮的光中,离祂最远的人则住在最不明亮的光中,此处就是边界,即天堂之外的地狱开始的地方。
至于属天火焰和属灵之光,情况是这样:纯真和爱的属天事物,并仁和信的属灵事物,与天使所享有的热和光成正比,因为这些事物是天堂所有的热和光的源头。这就是为何“中间”表示最内层,“四围”表示最外层;从最内层依次行进到最外层的其它事物所拥有的纯真、爱和仁的层级,则与它们离中间的距离相匹配。天上的一切社群都是如此;在中间的成员是最好的那种,那种爱和仁随着他们离中间越来越远而相应减少;也就是说,爱和仁在他们里面的消退与他们离中间的距离成正比。
世人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最内在部分是主与他同住所在之地,主从那里掌管外围部分。当人允许主依次排列外围部分,以便这些部分对应于最内在部分时,他的状态是这样:他能被接到天堂,并且他的最内在部分,内在部分和外在部分行如一体。但当人不允许主依次排列这些外围部分,以便它们相对应时,他越不让主排列它们,就越远离天堂。众所周知,人的灵魂住在中间,或他的最内在部分,而身体住在外围或最外在部分,因为身体包裹他的灵魂或灵,如衣服披在它身上。
对那些处于属天和属灵之爱的人来说,良善从主经由灵魂流入身体,身体因此充满光明。但对那些处于肉体和世俗之爱的人来说,来自主的良善无法经由灵魂流入身体。相反,他们的内层陷入黑暗,身体也因此充满黑暗,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因此,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属于灵魂的理解力部分(2701节)。
然而,那些内层黑暗,外层看似充满光明的人情况更糟。他们就是那种外表伪装成光明天使,内心却是魔鬼的人,被称为“巴比伦”。当“四围”的事物被摧毁时,这些人就会一头栽入地狱。这些事由耶利哥城来代表;祭司带着约柜绕城七次并吹角之后,耶利哥的城墙就塌陷了,这城受到诅咒,被毁灭了(约书亚记6:1-17)。这些事也由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来表示:
所有拉弓的都要在巴比伦的四围摆阵;你们要从四围向她呐喊。她已经授手投降,她的根基坍塌了,她的城墙拆毁了。(耶利米书50:14-15)
由此明显可知“四围”表示什么。此外,圣言屡次提到“四围”(如耶利米书21:14; 46:14; 49:5; 以西结书36:3-4, 7; 37:21; 阿摩司书3:11; 以及其它地方)。“四围”的事物表示外在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详述这些事物。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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