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9

89.有一次,当火星

89.有一次,当火星灵与我同在,占据我的心智领域时,来自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来了,他们也想把自己注入这个领域。但这使得我们地球灵发疯,因为他们完全不适合该领域。在巨人中,我们地球灵与外在感官有关;因此,他们的观念转向世界和他们自己;而火星灵的观念则转向天堂和邻舍。这就是造成冲突的原因。不过,这时,火星的天使灵来了,他们一来就中断了联系,于是我们地球灵便离开了。

属天的奥秘 #8911

8911.综上所述,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属天的奥秘 #1124

1124.一些生活在

1124.一些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后代与我在一起,但他们并不属于那些灭亡的人,而是属于比那些人稍好一点的人。起初,他们以一种温柔、几乎不可察觉的方式流入;但我得以发觉他们内心邪恶,行事从内在违背爱。他们身上散发出死尸的恶臭气场,以致我周围的灵人都逃走了。他们自以为很聪明,没有人会发觉他们在想什么。我与他们谈论主,问他们是否像他们的列祖那样期待主的降临。他们说,他们以一个留着白胡须的神圣老人来代表主;他们也从祂成圣,留着同样的胡须;这就是他们的后代敬畏胡须的起源。他们补充说,他们现在也能敬拜祂,不过是出于他们自己来敬拜。但就在这时,一位天使来了,他们无法忍受他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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