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9

89.有一次,当火星

89.有一次,当火星灵与我同在,占据我的心智领域时,来自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来了,他们也想把自己注入这个领域。但这使得我们地球灵发疯,因为他们完全不适合该领域。在巨人中,我们地球灵与外在感官有关;因此,他们的观念转向世界和他们自己;而火星灵的观念则转向天堂和邻舍。这就是造成冲突的原因。不过,这时,火星的天使灵来了,他们一来就中断了联系,于是我们地球灵便离开了。

属天的奥秘 #922

922.“拿各类洁净

922.“拿各类洁净的牲畜、各类洁净的飞鸟”表示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在前面已经说明:“牲畜”表示仁之良善(45, 46, 142, 143, 246节),“飞鸟”表示信之真理(40, 776节)。燔祭是由牛、羔羊和山羊,以及斑鸠和雏鸽制成的(利未记1:2-17; 民数记15:2-15; 28)。这些是洁净的牲畜,它们各自都表示某种特定的天堂属性。由于它们表示古教会中的这些事物,并在随后的教会中代表它们,所以很明显,燔祭和祭物只是内在敬拜的代表;当与内在敬拜分离时,它们就论为偶像崇拜。凡精神正常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因为祭坛不就是石头制成的东西吗?燔祭和祭物不就是宰杀的动物吗?敬拜若要成为神性,就必须代表敬拜者所知道并承认的某种天堂事物,他们出于这种事物而敬拜它们所代表的那一位。
这些事物是主的代表,没有人不能知道这一点,除非他不愿意去理解关于主的事。正是通过内在事物,也就是仁和源于仁的信才会看到、承认并相信被代表的那一位,这一点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将燔祭加在你们的祭物上,吃肉吧!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陆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他们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当听从我的声音(voice),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听从”或顺从祂的“声音”(voice)是指顺从律法,而律法的全部都集中在这一条诫命上:要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因为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7:12)。诗篇:
耶和华啊,祭物和供物,你不喜悦;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我的神啊,我乐意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篇40:6, 8)
在撒母耳记,撒母耳对扫罗说: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岂如喜悦听从耶和华的声音(voice)呢?看哪,顺从胜于祭物,听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记上15:22)
“听从祂的声音(voice)”表示什么,这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我朝见耶和华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人哪,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平,好怜悯,谦卑地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这就是“拿洁净的牲畜和飞鸟为燔祭”所表示的。阿摩司书: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礼物,我却不悦纳,也不垂顾你们肥畜的平安祭。惟愿公平如诸水滚滚,公义如大河滔滔。(阿摩司书5:22,24)
“公平”表示真理,“公义”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源于仁爱,是内在人的“燔祭和祭物”。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仁和信不存在时,祭物和燔祭是何性质;还明显可知,洁净的牲畜和洁净的飞鸟因表示仁与信之良善,故也代表它们。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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