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89

89.有一次,当火星

89.有一次,当火星灵与我同在,占据我的心智领域时,来自我们地球的一些灵人来了,他们也想把自己注入这个领域。但这使得我们地球灵发疯,因为他们完全不适合该领域。在巨人中,我们地球灵与外在感官有关;因此,他们的观念转向世界和他们自己;而火星灵的观念则转向天堂和邻舍。这就是造成冲突的原因。不过,这时,火星的天使灵来了,他们一来就中断了联系,于是我们地球灵便离开了。

属天的奥秘 #9936

9936.“这牌必在

9936.“这牌必在亚伦的额上”表来自主的神性之爱。这从“亚伦”的代表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是指神性良善,就是祂的神性之爱的良善方面的主(参看9806节);“额”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神性之爱。“主的脸”,或也可说,“耶和华的脸”表神性之爱的一切属性,如怜悯、平安、良善、智慧(222, 223, 5585, 6848, 6849, 9306, 9545, 9546节)。“耶和华的脸”或“主的脸”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脸”一般表示人的内层,也就是一个人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因而表示构成其爱和信的事物(可参看9546节所提到的地方)。“脸”之所以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从脸上闪耀出来,仿佛显现在它们的印记和形像中,或说它们的类型或肖像中;这也是为何脸被称为心灵的形像。正因如此,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脸”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属性。“额”尤表神性之爱本身,因为内层在脸上有指定给自己的区域。属爱的内层就居于前额的区域;属智慧和聪明的,在眼睛的区域;属感知的,在鼻子的区域;属言语的,在嘴口的区域。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及亚伦所代表的主时,“额”表示神性之爱。由于人的前额对应于他的爱,故经上说那些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源于主的对主之爱的人“额上有印记”,以此表示他们在主的保护之下,因为他们住在祂的爱中,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说,你去走遍耶路撒冷中间,在哀哭的人额上画记号,在城中间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上画记号;以行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以西结书9:4-6)
  启示录:
  我又观看,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祂又有十四万四千人,都有祂父的名,写在额上。(启示录14:1)
  又:
  他们要见神和羔羊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
  又:
  并且吩咐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各样青物,并一切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启示录9:4)
  他们额上有“神的印记”或封印和“神的名字”表示他们是安全的,免受来自地狱的邪恶的侵扰,因为他们通过爱住在主里面;“不可伤害的草和各样青物”表示记忆真理,信之真理通过记忆真理而发展(7571, 7691节);也不可伤害的“树木”表示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知(103, 2163, 2722, 2972, 4552, 7692节)。
  摩西五经:
  你要用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这些话系在手上做记号,这些话要在你两眼之间作额饰。(申命记6:5, 8)
  “作额饰”表示爱耶和华神的一个记号;经上之所以在“两眼之间”,是因为“眼”表示来自这爱的聪明和智慧,来自这爱的智慧在于不断有神在眼前。显而易见,含义就是这样,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对耶和华神的爱。他们要“用全心、全灵魂、全力爱祂”这个吩咐表示他们要用人里面的一切来如此行。“用心”表示用爱之良善所住的意愿(7542, 9050, 9300, 9495节);“用灵魂”表示用信之真理所住的理解力,因而用信(9050节)。这两种能力属于内在人;“用全力”表示用诸如存在于外在人中的那些意愿和理解的能力。“手”表示外在人和内在人的力量和能力(4931-4937, 751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些话要系在手上做记号”。
  “额”凭它的对应关系而表示善人身上的天堂之爱,故也表示地狱之爱,也就是天堂之爱的对立面。后者的额被称为“铜额”(以赛亚书48:4);“坚额”(以西结书3:7, 8);论到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经上说他们“额上有兽印”(启示录13:16; 14:9; 20:4);他们“额上还有巴比伦的名字”(启示录17:5)。
  

属天的奥秘 #4038

4038.“骆驼和驴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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