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水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9.整个天堂类似于一个人,故可称作巨人。人里面的一切细节,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对应于这个巨人,也就是天堂。这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奥秘,但我已详细说明,事实的确如此。从我们世界到达天堂的人相对来说很少,不足以构成这个巨人,所以必须有来自众多其它星球的人。主命定,在对应的质或量方面,凡有地方出现不足,马上就有人从另一个星球被召唤来补足数目,以此保持比例,维持天堂的稳定。天堂对应于主,人在一切细节对应于天堂,因此天堂在主眼里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这个主题,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10033.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祭牲和燔祭,亚伦和他的儿子通过它们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所以关于血和脂肪,有必要多说几句。祭牲或燔祭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上,所有脂肪或脂油,都要烧在坛上,这一点从利未记中有关燔祭和祭牲的律例和律法明显看出来。之所以如此处理血和脂肪,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关于“血”的说明清楚可知(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节);“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这从前面的说明清楚可知(5943节)。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2)
谁都能看出,“血”在此不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了”,还说他们必“必吃脂肪直到饱了”;然后又说他们必“因马匹、战车而饱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血”不是指血液,而是另有所指;“地上首领”也不是指地上的首领,也是另有所指;还有“脂肪”,以及“马匹、战车”同样不是指脂肪,或马匹和战车,而是另有所指。然而,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什么。内义则表明,“血”表示神性真理,“地上首领”表示教会首要或主要的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战车”表示由此而来的真正教义。“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地上首领”表示首要真理(5044节);“地”表示教会(9325节);“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2760-2762节);“战车”表示教义(5321, 821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肉”表示神性良善(参看3813, 7850, 9127节);他们要吃其肉、喝其血的“人子”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
但“脂肪”或“脂油”、“肥甘”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这些经文: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以赛亚书:
你们要专心于我,就能吃那美物,你们的灵魂必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美善满足。(耶利米书31:14)
由此可见为何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又为何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旁边。
由于“血”和“脂肪”(或脂油、肥甘等)这些神性事物或神性实体,所以以色列人被严禁吃脂肪和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利未记3:17)
利未记:
牛或绵羊或山羊的脂肪,你们都不可。凡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肪的,那吃它的灵魂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23, 25)
又:
谁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17:10-14; 申命记12:23-25)
吃脂肪和血之所以被严厉禁止,是因为吃它们代表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亵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事物或内在实质不感兴趣;因此,他们的信与爱里面没有神性真理,也没有神性良善;他们的敬拜是缺乏这些的外在敬拜。这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充满从这些爱涌出的邪恶,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敌意,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也是内在真理没有揭示给他们的原因,因为如果它们被揭示出来,这个民族将不可避免地亵渎它们。这就是该民族的秉性(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因此,他们若吃了血和脂肪,就会代表亵渎,因为凡设立在他们当中的事物,都是教会和天堂的内层事物的代表
由此再次明显看出前面所说的话,即“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就是地上首领的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7-22)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意思是,当内层事物或内在美德被打开时,那些具有这些事物或美德,也就是处于对主的信与仁之人就会拥有被赐给他们归于他们自己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当主降世时,这种事便发生在外邦民族当中。也正因如此,经上接着说“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1)。“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9429节);“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1259, 1260, 1416, 1849, 4574, 6005, 8771, 9256节)。
主自己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5, 56);在设立圣餐时,也说他们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以此表示接受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将使它们变成自己的。只有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之人才有可能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因为这是教会里面信的一切事物中首先和最本质的事物。通往天堂的路不可能向其他人敞开,因为整个天堂都赞同这信,或说处于这信;因此,此处“血”所表示的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不可能转移给其他人。因此,要叫教会中的每个人都小心谨慎,免得他否认主,也免得他否认主的神性;因为天堂向这种否认关闭,而地狱则向这种否认打开。所有这样的人都与主分离,从而与天堂分离;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它构成天堂。当天堂关闭时,诚然,源于圣言的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和教会的教义有可能存在,但不是系真正信仰的任何信仰,因为真正的信仰从上面而来,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
主之所以如此说,也就是说,祂将从祂自己发出的神性良善称为祂的“肉”,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称为祂的“血”,是因为源于祂的圣言就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这样的圣言必通须通过对应关系而存在,因而必须在每一个部分中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因为它只能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将教会成员与天堂天使联结起来。事实上,当世人照字义来理解圣言时,天使就照内义来理解它。因此,他们理解的不是主的“肉”,而是神性良善;理解的不是主的“血”,而是神性真理,二者都从主发出。所以,神圣之物通过圣言流入。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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