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水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9.整个天堂类似于一个人,故可称作巨人。人里面的一切细节,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对应于这个巨人,也就是天堂。这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奥秘,但我已详细说明,事实的确如此。从我们世界到达天堂的人相对来说很少,不足以构成这个巨人,所以必须有来自众多其它星球的人。主命定,在对应的质或量方面,凡有地方出现不足,马上就有人从另一个星球被召唤来补足数目,以此保持比例,维持天堂的稳定。天堂对应于主,人在一切细节对应于天堂,因此天堂在主眼里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这个主题,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3741.天国呈现为一个人的形式,因为其中的一切都对应于独一主,也就是说,对应于祂的神性人身,唯独主是人(参看49, 288, 565, 1894节)。天堂因与主对应,并且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被称为大人。天堂里一切本质上为良善的属天事物和一切本质上为真理的属灵事物都来自主的神性。那里所有的天使都是形式,也就是照着对来自主的神性事物的接受而形成的物质。被天使接受的主的神性事物就是那被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因为他们里面的神性生命,连同由此而来的神性之光会显现,并照着他们的接受而被调整。
因此,对世人来说,形式和物质也具有类似性质,只是处于一个较低层级,因为它们更粗糙、更复合。这些也是接受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形式,这一点从清晰可见的迹像很明显地看出来;如思维,它流入舌头的器官形式并产生言语;如心智的情感,它在脸上显示它自己;如意愿,它通过肌肉的形式流入行为,等等。产生这些效果的思维和意愿是属灵和属天的;而接受它们,并把它们付诸行动的形式或物质是物质材料的。显然,后者完全是为了接受前者而形成的。由此明显可知,后者源于前者,并且后者若非源于前者,就根本不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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