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水星及其灵人和居民
9.整个天堂类似于一个人,故可称作巨人。人里面的一切细节,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对应于这个巨人,也就是天堂。这是至今不为世人所知的奥秘,但我已详细说明,事实的确如此。从我们世界到达天堂的人相对来说很少,不足以构成这个巨人,所以必须有来自众多其它星球的人。主命定,在对应的质或量方面,凡有地方出现不足,马上就有人从另一个星球被召唤来补足数目,以此保持比例,维持天堂的稳定。天堂对应于主,人在一切细节对应于天堂,因此天堂在主眼里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这个主题,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4756.“有些米甸人,就是作生意的商人从那里经过”表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米甸人”和“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米甸人”是指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参看3242节);“商人”是指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因为这类认知在灵义由“财富”、“财物”和“货物”来表示。因此,“作生意”是指获得并传播这些认知(2967, 4453节)。此处并非表示对良善的认知,而表示对真理的认知,因“米甸人”表示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前所述。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被称为“人”,因为那些拥有真理的人就被称为人(3134, 3309节)。从此处所描述的一系列历史事件明显可知,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但却被米甸人从坑里拉上来的,也是被米甸人卖给埃及的波提乏;因为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米甸人把约瑟卖到埃及,给法老的内臣、护卫长波提乏”。有人可能以为,既然约瑟被卖给了以实玛利人,那么在埃及卖他的,就是以实玛利人,而不是被米甸人。但事情这样方式是为了包含在内义中的事物的代表。因为“约瑟”,也就是神性真理,不可能被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卖掉,只能被那些处于该良善的真理之人卖掉。其原因可见于本章最后一节的解释。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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