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91

91.关于火星居民的

91.关于火星居民的神性敬拜。天使灵说,火星居民承认并敬拜我们的主,称祂为独一神,天堂和宇宙的统治者;一切良善皆来自祂,祂引导他们;他们也经常在自己的星球上看见祂。这时,我被恩准对他们说,我们地球上的基督徒根据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知道主是天地的统治者: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但与火星居民不同的是,基督徒不相信这一点。

天使灵还说,火星居民认为,除了污秽和地狱之物外,他们里面什么也没有;一切良善都是主的。事实上,他们还进一步说,他们凭自己就是魔鬼,主把他们从地狱营救出来,不断拦阻他们。

有一次,当提到主的名时,我发现这些灵人的谦卑如此真诚、内在而深刻,以致我无法描述它。他们的谦卑就包含在这样的想法中:他们凭自己身陷地狱;因此,他们完全不配仰望主,因为主是圣洁本身。这种想法如此深深地植入他们的信仰,以致他们几乎发疯了;这想法还不断使他们屈膝下跪,直到主把他们扶起来,这时,可以说把他们从地狱营救出来。一从他们的谦卑中走出来,他们就充满良善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由衷喜乐。当如此谦卑自己时,他们并不面向主,因为他们不敢这样做,而是转向别处。我周围的灵人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谦卑。

属天的奥秘 #3605

3605.“以扫因他

3605.“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就恨雅各”表示属世良善厌恶真理的颠倒结合。这从“恨”和“祝的福”的含义,以及“以扫”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此处“恨”在内义上是指厌恶,如下文所述;“以扫”是指属世良善;“雅各”是指属世真理,如前所述(参看3232, 3300, 3305节);“祝的福(即祝福)”是指结合(参看3504, 3514, 3530, 3565, 3584节)。至于它在此是指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的一种颠倒结合,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节)清楚看出来。
“恨”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厌恶,是因为它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良善完全是仇恨的对立面,所以它甚至不知道什么叫仇恨。对立的事物永远不可能共存于同一个主体或实体。但良善或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会感到一种厌恶,而不是仇恨;这就是为何此处“恨”在内义上表示厌恶。实际上,内义主要面向天堂里的人;因此,当它从那里降下来,并衍生为字义时,如果历史故事提到仇恨,厌恶感就会进入表示仇恨的词语,或说以仇恨来表达。然而,与此同时,天堂里的人脑海里没有任何仇恨的概念。这与第一卷所讲述的关于主祷文中的一句话的经历很相似(参看1875节),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试探和凶恶的概念逐渐被弃绝,直到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只剩下某种纯天使般的事物,也就是良善。当思想主时若有任何邪恶的想法,一种义愤和厌恶感就会附加到这纯天使的观念上。
当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或主“恨恶(即仇恨)”时,情况也是这样。如撒迦利亚书:
你们谁都不可心里图谋坏事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8:17)
摩西五经:
也不可为自己竖起柱子,这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恨恶的。(申命记16:22)
耶利米书:
我的产业向我如森林中的狮子;她发声攻击我,因此我恨恶她。(耶利米书12:8)
何西阿书:
我在吉甲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要把他们从我的家里赶出去;我不再爱他们。(何西阿书9:15)
在这些经文中,“恨恶”论及耶和华或主,在内义上不是指仇恨,而是指怜悯,因为神性就是怜悯。但当怜悯向下流到陷入邪恶的某个人那里时,这个人就会受到邪恶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怜悯就看似仇恨。它因看似仇恨而在字义上也被称为仇恨或恨恶。
当在圣言中,“生气”、“发怒”、“?怒”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这也是适用的(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节)。犹太和以色列人民比其他所有人民都更是如此:一发现任何敌意或不友好的东西,哪怕在盟友或同伴当中,他们就会以为他们有权残忍处置他们,不仅杀害他们,还把他们的尸首暴露在野兽和飞鸟面前。由于主所流入的怜悯在他们身上以这种方式转变为这种仇恨,并且如前所述,这种仇恨不仅针对他们的敌人,还针对他们的盟友或同伴,所以他们不可避免地以为耶和华也心怀仇恨,会生气、发怒、发烈怒。这就是为何圣言照着表象这样说,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如何,主就如何向他显现,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他如何看待主(参看1838, 1861, 2706节)。但对那些处于爱和仁,也就是处于良善的人来说,仇恨的性质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对你们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善待那恨你们的,为那伤害、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5)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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