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我看见一道美丽的火焰,具有各种颜色,包括紫色,还有亮红色,以及略带一种漂亮红丝的颜色。我还看到这火焰贴到一只手上,先是贴到手背上,然后贴到手掌或掌心上,从那里绕着手舔了一圈。这个景象持续了一段时间;然后,这手连同其火焰之光移到远处,以亮光充满它所停留的地方。这手在那光辉中退去,然后这道火焰的颜色变成一只鸟。一开始,这鸟和火焰的颜色一样,并且它的颜色以同样的方式闪闪发光;但后来,这些颜色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并随着它们改变,这鸟的生命活力也发生变化。它飞来飞去,先是在我头上盘旋,接着在我面前飞入一个类似神龛的小室。它向前飞得越远,其生命活力就越衰退,直到最后它变成石头。起初,它的颜色就像珍珠,但后来变成黑色;尽管没有生命,但它仍能飞行。
当这鸟在我头上盘旋,并尚有生命活力时,只见一个灵人通过腰部到胸部从下面上来。他想把这只鸟带走,但不是因为它太漂亮了;我周围的灵人阻止了他,因为他们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然而,从下面上来的这个灵人极力说服他们相信:主与他同在,因此,他是照主的教导这样做的。尽管他们大多数人不信这话,但不再阻止他带走这鸟。可就在这时,从天而降的一股流注迫使他撒手,很快就让这只鸟从他手中挣脱飞走了。
这事过后,我周围全神贯注观察这鸟及其连续变化的灵人彼此谈论它,并且谈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觉得这种景象必然具有某种属天的含义。他们知道,这火焰表示属天之爱及其情感;它所贴近的手表示生命及其能力;颜色的变化表示在智慧和聪明方面的生命变化;这鸟所表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火焰表示属天之爱,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而鸟表示属灵之爱,以及与这爱有关之物。属天之爱是指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指对邻之仁。这鸟在颜色和生命上发生变化,直到变成石头,表示属灵生命在聪明方面的连续变化。
他们还知道,通过腰部到胸部上来的灵人具有强烈的说服力,顽固坚持这一虚假信仰:他们在主里面,以致他们认为自己所行的一切,无论多么恶毒,都是照主的旨意而行的。不过,他们无法由此知道这种表象指的是谁。最后,他们从天上得到指教,原来指的是火星居民。贴到手上的火焰表示他们的属天之爱,他们当中许多人仍保留这爱。起初,也就是当颜色美丽,生命具有活力之时的鸟,表示他们的属灵之爱;但变成石头、没有生气,最终变成黑色的鸟,表示那些背离爱之良善、专注于邪恶,然仍认为他们在主里面的火星居民。从下面上来,并想带走这鸟的那个灵人所表相同。
8018.“耶和华将以色列人从埃及地领出来”表主将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从诅咒中释放出来。这从“领出来”和“埃及地”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领出来”是指释放;“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如前所述(参看7957, 8006节);“埃及地”是指诅咒。“埃及地”在此之所以表示诅咒,是因为埃及人此时的状态表示诅咒(7766, 7778节)。主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6854, 6914, 7091e, 7828, 7932节)。
主复活时对他们的释放,由主降到较低的区域(即地狱)来表示,并由死人从坟墓里复活来清楚显明;对此,经上在马太福音如此描述: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27:52-53)
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见证了那些至今仍陷在属灵的囚禁之人被主释放,并将被引入天堂。就内义而言,“圣城”表示天堂;这就是为何经上用“圣城”这个词,而事实上,它不是一个神圣的城,而是一个亵渎的城,因为它的百姓如此残忍地对待主自己;殊不知,他们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代表主,他们当中的圣言描述的也是主,因此主是他们教会的神。
但以理书中的这段经文所表示相同:
那时,你百姓当中,凡查到被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那时睡在尘土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责备、永远蒙羞的。(但以理书12:1-2)
以西结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
所以你要发预言说,主耶和华如此说:我的子民,看哪,我必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我的子民哪,我要领你们进入以色列地,我打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的时候,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我将你们安置在本地,你们就知道我耶和华如此说,也如此成就了。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西结书37:12-14)
“以色列地”,就是迦南地,表示天堂(8011节)。预言中的这些话描述了人的新造或新生,以及主使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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