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7.“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表身处这些地狱者的意愿、因而行为的邪恶,和思维、因而构思的虚假是属恶魔的,因为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巢穴”(或牢狱)表示地狱,因为他们被囚禁在那里;“灵”表示属于情感或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雀鸟”表示属于思维或理解(或认知)、因而属于构思的一切。因此,“污秽之灵”和“污秽之雀鸟”表示属于意愿、因而属于行为的一切邪恶,以及属于思维、因而属于构思的一切虚假。由于这些就在地狱中与他们同在,故表示它们是属恶魔的;由于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故也被称为“可憎之雀鸟”。在先知书中,巴比伦(或巴别)以类似事物来描述;因此,在以赛亚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其内必永无人烟,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逗留;只有旷野的走兽卧在那里,咆哮的兽满了房屋,猫头鹰的女儿住在那里,野山羊(萨梯)在那里跳舞;豺狼必在她宫中呼号,翼龙必在它华美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19-22)
同一先知书:
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一并剪除;我必使她为麻鳽(沼泽鸟,鸣声响亮)所得。(以赛亚书14:22,23);
在耶利米书:
夜枭和鸮鸟,并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巴比伦,像神倾覆所多玛和蛾摩拉,及其村落一样;必无人住在那里。(耶利米书50:39,40)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各样污秽之灵和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表示那些身处这些地狱者的意愿、因而行为的邪恶,和思维、因而构思的虚假都是属恶魔的,因为他们离开主,转向自己。
由圣言明显可知,“鸟”表示诸如属于理解或认知,因而属于构思的那类事物,无论是在坏的意义上还是在好的意义上。在以下经文中,它们以坏的意义被提及:
一七中间,我必使祭祀止息,最终可憎之鸟上必是荒凉,直到所定的结局,那毁灭必滴落。(但以理书9:27)
鸬鹚和麻鳽(沼泽鸟,鸣声响亮)却要得地,尖叫的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中。(以赛亚书34:11)
在上述经文中,“夜枭”、“鸮鸟”、“猫头鹰的女儿”和“翼龙”无非表示地狱的虚假;落在尸体上、被亚伯兰赶走的“鸷鸟”(创世记15:11)、以他们的尸首为食的鸟(耶利米书7:33; 15:3; 16:4; 19:7; 34:20;以西结书29:5;诗篇79:1,2),以及吃掉所播种子的鸟(马太福音13:3,4)也是。
以下经文以好的意义提及“鸟”:
爬行物和飞鸟都赞美耶和华的名。(诗篇148:10,13)
当那日,我必他们与天上的飞鸟并地上的爬行物立约。(何西阿书2:18)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天上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谁不知道所有这些是耶和华的手做成的呢?(约伯记12:7-9)
我观看,不料,无人,天上的飞鸟也都躲避。(耶利米书4:25)
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野兽都已逃去,因为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翼龙的住处。(耶利米书9:10,11;12:9)
无真理、无仁慈、无人认识神 。因此,这地悲哀,田野的兽和天上的鸟必都衰微。(何西阿书4:1,3)
我是神,我召鸷鸟从东方来,召那成就我筹算的人从远地来。(以赛亚书46:9, 11)
亚述王是黎巴嫩中的香柏树,天上的飞鸟都在它枝子上搭窝,所有大民族都在它荫下居住。(以西结书31:3,6)
与此类似的事物论及亚述,如别处的香柏树(以西结书17:23;但以理书4:10-14, 20, 21;马太福音13:31-32;马可福音4:32;路加福音13:19)。
你要对一切带翅膀的飞鸟和一切田野的走兽说,到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处;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19:1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8:1, 6;以西结书38:20;何西阿书9:11; 11:9, 11;西番雅书1:3;诗篇8:6-8;50:11;104:10,12)。“鸟”表示属理解,因而属思维和构思的事物,这一点从灵界的鸟很清楚地看出来:那里有一切属和一切种的鸟;天堂里的鸟最为美丽,有极乐鸟、斑鸠、鸽子等;而地狱则有翼龙、角鸮、雕鸮,诸如此类;所有这一切在天堂,是出于良善情感之思维的活生生的代表;在地狱,则是出于邪恶情感之思维的活生生的代表。
836.启19:21.“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表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之人因通过圣言受审判而灭亡。“其余的”表示改革宗当中陷入各种异端的所有未照他们所知的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就是十诫生活,从而避恶如罪之人;因为凡不如此避恶如罪的,都陷入各种邪恶;事实上,邪恶自他们出生时起、因而从婴儿时甚至直到临终就一直固定在他们里面;它们若不通过实际悔改被除去,就会日益增加。经上论到这些人说,他们“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被杀”在此如前面频繁所述,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灵魂的灭亡。“骑马者口中出来的剑”表示与邪恶的虚假争战的圣言真理。“剑”、“长剑”和“刀”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或与真理争战的虚假(52节)。不过,“剑”佩在大腿边,因而是指通过爱争战;“刀”则握在手中,因而是指凭能力来争战;“长剑”从口中出来,因而是指通过教义争战;因此,从主的“口中出来的长剑”表示通过圣言与虚假争战(108,117,827节);因为圣言从主的口中发出。此处之所以论述与改革宗的争战,而非与巴比伦人的争战,是因为改革宗阅读圣言,承认其中的真理为神性真理。而巴比伦人则不然;这些人的确承认圣言,但却不读圣言;人人都将教皇的法令摆在第一位,远在圣言之上;所以通过圣言与他们争战是不可能的。他们还把自己置于圣言之上,而非在它之下。尽管如此,这些人仍通过圣言,以及与圣言相一致的教皇法令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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