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610.“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这种性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目”表示他们通过圣言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性质(608,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的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故表示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了的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目”。之所以是这种含义,是因为“六”与“三”乘“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全部之物,论及真理(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故表示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了的真理;从前面(566节)可以看出,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经上之所以提到“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这个数字中有三个六,三个意味着完全;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并不改变什么(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全部之物,并用在论述良善的真理之处,这一点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地方明显看出来;不过,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以灵义看到所论述的事物之人显明,如,当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20;马太福音13:8,23)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5)
在会幕中的桌子上把陈设饼摆成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逃城。(民数记35:6,7;申命记19:1-9)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的量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一天喝一欣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4:11)
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之物,故要取“六分之一部分”来用,这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之物;如:
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一伊法的六分之一。(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遗弃你的六分之一部分。(以西结书39:2)
以此表示对他来说,圣言中一切良善的真理被完全毁灭;他们由“歌革”来表示(参看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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