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613.“都有祂父的名,写在额上”表出于他们里面的爱和信而对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的承认。“父的名”表示在万物皆来自、并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二者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合而为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在天上,“父神”除了指主,并非指其他人,在新天堂,主也被称为父。此处经上之所以说“有祂父的名在额上”,还因为“父”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福音书的圣言中,当称呼为主时,“父”处处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子”则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二者如同灵魂与身体,并身体与灵魂那样合一(21,170节);由于这二者为一,故经上在别处说“神和羔羊的名字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因此,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有父的名写在额上”,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受印的有十四万四千”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他们都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而“父”表示这良善,如前所述。此处所论述的天使是高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可见于第七章的解读,尤其369节。“写在额上”表示凭他们里面的爱和信仰而承认,“写”或“写在”表示他们里面的承认,“额”表示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或信仰(347,605节)。
被称为“父”的神性与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所以要靠近主的神性人身,并以此而非其它方式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有很多,若加以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38-45节等)一书引用了许多,在此仅从中引用以下少许经文用来确认: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亲近男人,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 1:30-35)
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妇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直到等她生了头生子。(马太福音1:20,25)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2,14)
犹太人想要杀耶稣,因祂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说,凡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18-25)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 14:6-11)
我赐给我的羊永生;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恼怒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我行父的事;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1-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我必成就。(约翰福音 14:13-14)
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4)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等等)
旧约中的此类经文更多,仅从中引用少许: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以赛亚书7:14)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这是他们所称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神真在你们中间,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我耶和华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耶和华是造就万物,独自铺张诸天的。(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 50:34)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的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至于我们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 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9: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路加福音1:68;以赛亚书62:11-12;63:1,4,9;耶利米书15:20-21;何西阿书13:4,14;诗篇31:5; 44:26; 49:15; 55:17-18; 69:18; 71:23; 103:4; 107:2; 130:7-8)。撒迦利亚书:
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 14:8,9)
不过,这些只是少数。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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