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主凭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驱散虚假。圣言经常提及“剑”、“刀”和“长剑”,它们无非是指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相反的意义上,则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和虚假攻击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就表示诸如属灵战争中所使用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表示主驱散虚假,因为是所看到的这剑是“从祂口中出来”的。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圣言是主亲口说的。由于圣言需藉教义来理解,因此“剑”也表教义。它之所以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刺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表示主藉圣言驱散虚假,特引用一些提及刀剑的经文:
有刀剑临到巴比伦,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刀剑临到矜夸的人,他们就成为愚昧;有刀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刀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刀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是指着巴比伦说的,“巴比伦”表示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成为愚昧的“矜夸的人”和刀剑所临到的马匹并战车,以及被抢夺的“宝物”,就表示其教义的虚假。干旱临到、它们就必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参看50节)。
你要预言说,一把磨利发亮的剑,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要第三次使这剑;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表示教会中真理的荒废。
耶和华用剑向凡有血肉的行判罚,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多。(以赛亚书66:16)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那些因虚假灭亡的人就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
灭命的都来到旷野中一切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杀灭。(耶利米书12:12)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所理解的虚假。
世人性如烈火,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看哪,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7)
他们磨舌如剑,发出苦毒的言语。(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以下经文中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祂来不是把和平,而是把剑带到地上。(马太福音10:34)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末了,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众民族当中,最后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毁灭真理的虚假;“众民族”是指众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因此很明显,“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藉圣言驱散。以下启示录经文所表相同:
又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红马的。(启示录6:4)
有利剑从骑白马者的口中出来,祂用这剑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者”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这在13和16节经文说得很清楚。诗篇中的“剑”所表相同: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之道。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论及主。另有:
愿圣民高兴,愿他们口中的剑在手里。(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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