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312

312.⒃婚姻之爱若

312.⒃婚姻之爱若不按这个正确秩序和自己的程序发展,而是仓促行进,就会燃尽精华而死亡。这是天上的一些天使说的;他们所说的精华是指心智和身体的内在区域。若婚姻之爱仓促行进,这些精华就会燃烧殆尽,也就是被耗尽;因为此时这爱是从耗尽并毁灭婚姻之爱在其开始所居住并由此发展的圣所的火焰入手的。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仓促进入婚姻,没有遵循正确的秩序,不仰望主、听从理性,并拒绝订婚,只是一味地顺从肉体情欲,这一切就会发生。这爱若从肉体的炽热入手,就会变得外在,而非内在,因而不是夫妻之间的那种。此时,这爱可称作没有核的爱之壳,或干瘪的肉欲,因为它的纯正精髓已经被掏空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305节

揭秘启示录 #229

229.“见有一个宝

229.“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表代表形式的审判。“宝座”表天堂(参看14节);宝座也表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所有圣天使来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等)
以下论述的是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啊,你已经为我伸冤,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耶和华要为审判预备宝座。(诗篇 9:4-5, 7)
我见亘古常在者坐着;祂的宝座乃火焰;事奉他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10)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所罗门建造的“宝座”(列王纪上10:18-20)既表王国,也表审判。因为王在执行审判时,便坐在宝座上。前面之所以说“宝座”表代表形式的审判,是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事物都是能代表的异象。它们看上去和他所描述的一样;但它们都是未来事物的代表形式;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如他所看见的活物、龙、兽、圣殿、会幕、约柜,以及许多其它事物。先知所看到的事物也一样,如前所述(3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