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揭秘启示录 #915

915.启21:19

915.启21:19,20.“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表在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照十诫生活的人当中,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井然有序的全部事物;因为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处于爱神爱邻教义,爱神爱邻是宗教信仰的两大根基。“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源于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一切教义真理(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一种宝石都表示某种同样透明的具体真理。就其教义而言,字义中的圣言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总体上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和天蓝色等等,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来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之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来源于灵界太阳之火所发之光,所发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来源于火与光的阴影,也就是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将过于冗长。尽管如此,要了解照这种次序所列举的任意一种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此处每种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支派同样表示教会及其教义井然有序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此,在本章(21:14)经上说 “十二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之生活的教义全部事物(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所表相同(出埃及记28:15-21),有关它们的细节可参看《天堂的奥秘》(9856-9882节)一书的解读;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根基由宝石构成,这在以赛亚书也提到过:
你这受困苦的人啊,看哪,我必以彩色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以红宝石造你的城门;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以赛亚书54:11-13)
“受困苦的”表示主在外邦人当中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17)
由于源于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都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马可福音12:10,11;路加福音20:17,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可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祂以“磐石”来指自己,当时祂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19)
还说:
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他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48;马太福音7:24,25)
“磐石”表示主的圣言神性真理。教会及其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这二者,即:要直接靠近主,要避恶如罪、照着诫命生活;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篇》,那里依次阐述了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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