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324.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多样性和差异数不胜数。一切事物都具有无限的多样性,以及无限的差异。此处多样性是指同一个属或种的事物之间的不同,以及不同的属和种之间的不同;而差异是指对立面之间的不同。下面的例子会说明我们对多样性和差异之间区别的概念。凝聚为一体的天使天堂就在于无限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位天使是完全相同的,无论在灵魂和心智方面,还是在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和思维方面,亦或在倾向和由此而来的意图方面,以及在语气,面孔,身体,举止,走路的姿势等方面。然而,尽管他们有无数,主却已经并正在将他们排列成一个形式,该形式完全和谐一致。倘若不是那“一位”(the One)既普遍又个体地引导具有如此多样性的所有天使,这是不可能的事。这就是我们此处所说多样性的含义。
我们所说的差异是指这些多样性的对立面,它们存在于地狱。因为那里的所有居民无一例外地与天堂居民截然相反;他们所组成的地狱凭着与天堂的多样性完全相反的多样性,因而凭着永恒的差异而凝聚为一体。由此明显可知“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差异”是什么意思。婚姻也一样: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具有无限多样性,而那些陷入淫乱之爱的人也具有无限多样性。因此,这两类人之间有无限差异。由此可推出以下结论:每一个属和种的婚姻,无论少男与少女,少男与寡妇,鳏夫与少女的,还是鳏夫与寡妇的,其多样性和差异都是数不胜数的。谁能将无限化为数字?
65.⑸这爱也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就其本质而言,婚姻之爱之所以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之根基,是因为它的源头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构成人里面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爱皆由该婚姻产生。该婚姻的良善构成爱,其真理则构成智慧。当爱靠近智慧,或与智慧结合时,它就变成真爱;当智慧反过来靠近爱,并与其结合爱时,它就变成了真智慧。真正的婚姻之爱无非是爱与智慧的结合。这爱在夫妻二人之间,或在他们里面共享,而夫妻就是这爱的样式和可见形式。事实上,凡在天上者,都是爱的化身,在那里,面容是一个人爱之情感的真实形像;因为它就在天使里面,无论其整体还是每一部位,如前所述(37节)。由于夫妻在样式和形式上就是婚姻之爱,故可知,从这爱本身的形式所产生的一切爱都是它的复制品。所以,若婚姻之爱是属天、属灵的,那么它所产生的爱也是属天、属灵的。因此,婚姻之爱就像父母,而其它爱则像它的孩子。正因如此,天上天使的婚姻生育属灵的后代,也就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所繁衍的后代(对此,请参看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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