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329.校长和其他人离开我后,也在那所中学的几个男孩陪我回家。我写东西时,他们在我旁边站了一会儿。这时,他们突然看见一只蟑螂从我纸上窜过去,就惊讶地问道:“这是什么小生物跑得这么快?”我说:“它叫蟑螂,我会告诉你们有关它的奇事。像它这样的小生物照样有肢体和器官,一样不少于一头骆驼的。它有大脑,心脏,气管,感觉器官,运动器官和生殖器官,还有胃、肠等等。其中每一个都是由纤维、神经、血管、肌肉、肌腱和膜构成的结构;而这些结构中的每一个又由更纯粹的结构构成;这些更纯粹的结构深深隐藏起来,是任何眼睛所触及不到的。”
男孩们又说,这个小生物在他们看来就像一个简单物。对此,我说:“然而,它却包含无数事物在里面。我告诉你们这一点,是叫你们能知道,在你们眼前看似一个整体,一个简单物和一个小生物的每个物体,包括你们的行为、情感和思维,都是这样。我向你们保证,每一粒思维、每一滴情感都能无限分割;你们的观念越是被分割,你们就越有智慧。要知道,被分割的每一个事物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不是越来越简单;因为它越是被分割,就越来越近地靠近那无限事物在其中的无限者。我所告诉你们的这个事实是新东西,你们闻所未闻。”
我说完这番话后,男孩们离开我回到校长那里,请求他定个时间在学校再提一个问题,一个新的、闻所未闻的问题。校长问:“什么问题?”他们说:“每一个事物越是被分割,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不是越来越简单,因为它会越来越近地靠近那无限事物在其中的无限者。”校长答应他会提出这个问题,并说:“我明白这一点,因为我发觉,一个属世观念包含无数属灵观念;事实上,一个属灵观念包含无数属天观念。这就是第三层天的天使所拥有的属天智慧和第二层天的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之间的区别;也是最低层天的天使所拥有的属世智慧和世人所拥有的属世智慧之间的区别。”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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