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330

330.记事二:

330.记事二:

我曾听说在一些男人当中有一场关于女性的愉快讨论。讨论的话题是:总是爱自己的美丽,也就是说,因自己的美貌而爱自己的女人,是否爱她的丈夫。首先,他们一致认为,女人具有双重美丽,一种是属世的,就是她的脸蛋和身材之美;另一种是属灵的,就是她的爱和举止之美。他们还认为,在自然界,这两种美常常分离;但在灵界,它们一直联结;因为在灵界,美是爱和举止所取的形式。因此死后,经常看到的现象是:丑陋的女人变成美的化身,而美丽的女人却变成丑的化身。

正当男人们讨论这个话题时,一些妻子过来说:“请允许我们参与你们的讨论吧,因为你们正在讨论你们的知识所告诉你们的,但我们会讨论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的。另外,你们对妻子们的爱所知如此之少,以致几近于无。难道你们不知道,正是妻子们智慧的谨慎使得她们把自己对丈夫的爱深藏于胸,或埋在内心深处吗?”于是,讨论开始了,男人们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每个女人都希望容貌美丽,举止也美丽,因为她生来是爱之情感,该情感的形式就是美丽。因此,不想美丽的女人,就是不想爱和被爱的女人,因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对此,妻子们的评论是:“女人的美在于她的温柔,因而在于她细腻的感受力。这是女人爱男人、男人爱女人的源头。恐怕你们不明白这一点。”

男人们得出的第二个结论是:婚前,女人想变美是为了男人们,但婚后,只要是贞洁的,就唯独为了她的丈夫,而非泛泛的男人们。对此,妻子们的评论是:“丈夫在品尝了他妻子的属世之美后,就不再看它,而是看她的属灵之美,这使得他反过来爱妻子;他若回想妻子的属世之美,就是本着对它的不同看法来想的。”

男人们经讨论得出的第三个结论是:女人婚后若还想美丽,和以前一样,就是爱男人们,而不是爱一个丈夫或一个男人。他们解释说:“因自己的美貌而爱自己的女人,总是希望她的美貌被品尝;由于如你们所说,这美在她丈夫面前不再显明,所以她是想让两眼落到她身上的男人们来品尝它。显然,这样一个女人通常爱的是异性,而非其中一个异性。”闻听此言,妻子们沉默了;但仍小声说:“哪个女人没有一点虚荣心,不想既在男人们面前显得美丽,也在自己唯一的丈夫面前显得美丽?”这次讨论被天上来的一些妻子听见了,她们因是天上的情感,所以很美丽;她们肯定了男人们得出的这三个结论,但补充说:“唯愿妻子们为自己丈夫的缘故并从他们的角度来爱自己的美丽和妆饰。”


揭秘启示录 #758

758.启18:3.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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