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379.⒁男人和丈夫所感觉到的嫉妒不同于女人和妻子所感觉到的。不过,准确区分这些不同是不可能的,因为嫉妒因不同类型的夫妻而各异,如:以属灵的方式相爱的夫妻和仅以属世的方式相爱的夫妻;性情各异的夫妻和使对方臣服于顺服枷锁的夫妻。就本身而言,男人的嫉妒不同于女人的。男人的嫉妒源于理解,而女人的嫉妒源于附着于丈夫理解的意愿。因此,男人的嫉妒就像一团怒气和烈怒的火焰;而女人的嫉妒则像一团被制约的火焰,这些制约来自各种恐惧;对丈夫的各种态度;对自己爱情的各种看法;在防止通过嫉妒向丈夫透露这爱上的各种谨慎。这两种嫉妒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妻子是爱,而男人是接受者;对妻子来说,在她们的男人面前挥霍自己的爱情是可憎的;但对那爱的接受者来说,在她们的妻子面前挥霍自己的爱情则不然。
属灵人的情况不同。对他们来说,丈夫的嫉妒会传给妻子,就像妻子的爱传给丈夫一样。因此,在这二者里面,抵御入侵者企图的嫉妒看上去是一样的;不过,妻子抵御妓女入侵者企图的嫉妒会被注入丈夫;这就嫉妒就像一种悲泣,刺痛良心。
66.从人类被造是为了成就这爱的事实,以及他们在其影响下的后续发展也能明显得出这个结论。男性被造是要凭借对变得智慧之爱而变成智慧;而女性被造是要凭借、因而照着男性的智慧而变成对男性的爱。由此明显可知,夫妻二人正是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形式和肖像。必须清楚的是,良善或真理若不存在于作为其主体的实物当中,是不存在的。抽象的良善和真理不可能存在,因为它们没有一个居所,无处可去。当然,它们也不能被视为空中的飘浮物。因此它们是纯粹的实体,表面上看,理性似乎能抽象地思考它们,而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它们在主体中。人所具有的一切概念,即便得到升华,也都是实物的,也就是说,附着于实物。必须进一步知道,实物若无形式,就无法存在。不成形的实物什么也不是,因为它没有任何属性,没有属性的主体也是非理性的实体。补充这些哲学思考是为了让人们以这种方式明白,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二人正是良善与真理,或爱与智慧的婚姻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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