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

ISB1.关于灵魂与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婚姻之爱 #415

415.对此,我补充

41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一天早上,我刚刚睡醒,还没有完全清醒,就在黎明的曙光中陷入沉思。这时,我透过窗户看见某种东西,就像一道闪电,很快又听到某种东西,就像一阵雷声。我正纳闷这是从哪来的,就听见天上传来这些话:“离你不远处有人在激烈争论神和自然。闪电般的闪光和雷鸣般的轰鸣是对应,因而是表现他们的观点冲突和碰撞的表象,因为一方发言赞成神,而另一方发言赞成自然。”造成这次属灵争战的原因如下:在地狱,一些撒旦彼此说:“倘若允许我们与天上的天使对话,我们必充分、彻底地向他们证明,他们所宣称的神,也就是万物的源头,就是大自然。若不是指大自然,神只是一个词而已。”由于这些撒旦深信不疑,还渴望与天上的天使对话,所以他们得以从地狱的泥沼和黑暗中升上来,与两位从天上下来的天使对话。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会合。

一看见天使,这些撒旦就冲到他们面前,以愤怒的语气叫喊说:“你们就是天上派来与我们相会,以辩论神与自然的天使吗?就因你们承认神,你们就自称智慧;哦,你们简直太天真了!谁见过神?谁明白神是什么?谁能领悟神掌管或能掌管整个宇宙及其万有?除了那些无知草民和庸俗大众外,谁会承认看不见、不明白的东西?还有比自然是万有中的万有更明显的事实吗?眼所看的、耳所听的、鼻所闻的、舌所尝的、手或身体所摸的,除了大自然还有什么?我们的身体感觉不就是真理的唯一见证者吗?谁不会基于自己的经验发誓说,事实的确如此?你们的脑袋岂不是在自然界?你们脑子里的想法不是从自然界流入的吗?还能出自何处?若拿走自然界,你们还能思考吗?”像这样的话还有很多。

闻听此言,天使回应说:“你们这样说,是因为你们完全受感官影响。凡在地狱者都将其思想观念浸没于身体感官,从而无法将其心智提升至这个层面之上。所以我们原谅你们。罪恶的生活和由此导致的虚假信仰已关闭你们的心智内层,以致你们要升至感官层之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你们远离罪恶的生活和虚假的信仰。事实上,撒旦在听到真理时,也能理解,和天使一样;只是不会保留它,因为罪恶会抹杀真理,换上虚假。不过,我们发觉你们现处于远离(罪恶生活和虚假信仰)的状态,因此你们能理解我们所说的真理。所以,请留心听我们要说的话。”然后,他们继续说:“你们曾活在自然界,并在那里死去,现如今你们在灵界。在此之前,你们知道死后的生命吗?你们以前不是否认它的存在、把自己等同于动物吗?你们以前知道天堂和地狱,或这个世界的光和热吗?知道你们已不在自然界,而是在它之上的事实吗?这个世界及其万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远在属世事物之上,以致自然界的东西丝毫不会流入这个世界。但是,由于你们将自然界奉为神明或女神,还以为这个世界的光和热就是自然界的光和热。然而,它们毫不相干,因为在这里,属世之光是黑暗,属世之热是寒冷。你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太阳,就是我们光和热的源头吗?你们知道这轮太阳纯然是爱,而自然界的太阳纯然是火吗?纯然是火的尘世太阳是自然界生成并持续存在的源头;而纯然是爱的天堂太阳则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爱与智慧生成并持续存在的源头。所以,你们奉为神明或女神的自然界完全是死的,毫无生命可言。”

“你们若得到保护,就能和我们一同升入天堂;我们若得到保护,也能和你们一同下入地狱。在天堂,你们会看到壮丽辉煌的景象,而在地狱,则会看到肮脏污秽的景象。这就是天堂和地狱的不同,因为在天堂,所有人都敬拜神;而在地狱,所有人都敬拜自然。天堂的壮丽辉煌是对良善与真理之情感的对应,而地狱的肮脏污秽则是对邪恶与虚假之欲望的对应。从这两方面的事实,关于神和自然,究竟哪一个是万有中的万有,你们自己就能得出一个结论。”对此,撒旦们回答说:“就我们目前的状态来说,我们能从刚才所听到的这一切得出结论,神才是万有中的万有。但是,当邪恶的快乐主宰我们的头脑时,除了自然界外,我们什么也看不到。”

两位天使和两个撒旦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右方,所以我能看到并听到他们。突然,我看见许多在自然界以学问著称的灵人出现在他们周围。我惊讶地发现,这些学者时而靠近天使,时而靠近撒旦,靠近哪一边就为哪一边鼓掌。我被告知,其位置的改变代表了他们心态的改变,因为他们时而赞成这一边,时而赞成那一边;他们的行为就像墙头草。“我们会告诉你一个秘密,”天使说,“我们俯视大地,看到那些著名学者运用自己的判断思想神和自然;一千个当中竟有六百个站在自然这一边,剩下的站在神这一边。不过,我们发现他们站在神这一边,不是出于任何理解,乃因他们听说自然来自神,便经常这么说。只是出于记忆或回想、而非同时在思维和理性的促使下不停地说一件事,就会制造一种表面的信仰。”

此后,撒旦得到保护,与两位天使一同升入天堂,看到壮丽辉煌的景象。在那里,他们在天堂之光的光照下,承认有一位神,自然界被造是为了服务在神里面并来自神的生命;自然本身是无生命的,因而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被生命驱动。看到并感知这一切后,他们下来了;随着他们下降,他们对邪恶的爱又返回来,并关闭了在上的理解力,打开了在下的理解力。然后,它上面看似蒙上一层闪烁着地狱之火的面纱。他们双脚一触及大地,脚下的地面就裂开了,他们沉入自己的同类那里。


揭秘启示录 #543

543.启12:5.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