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0

八、因此,从这太阳发

八、因此,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就本身而言,都是死的

ISB10.如果理解力的理性官能稍微升到身体感官事物之上,谁都能凭它看出,爱就本身而言,是活的;爱之火的表现就是生命;相反,初级的火就本身而言,分别是死的;因此,灵界的太阳因纯粹是爱,故是活的,自然界的太阳因纯粹是火,故是死的;从它们发出并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如此。

有两样事物产生宇宙中的一切结果,即生命和自然;当生命从里面驱动自然时,两者就按秩序产生这些结果。当自然从里面使生命行动时,情况就不同了;这种情形就发生在那些将本身是死的自然置于生命之上和之内,因而只追求感官愉悦和肉体欲望,毫不在乎灵魂的属灵事物和心智的真正理性事物的人身上。这些人由于这种颠倒而被称为“死人”;他们都是世上的无神论自然主义者,并且都是地狱里的撒旦。

他们在圣言中也被称为“死人”,如在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死人的祭物。(诗篇106:28)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之处,像世上的死人一样。(诗篇143:3)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死的人。(诗篇102:20)

在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他们被称为“死人”,是因为属灵的死亡就是诅咒,诅咒就是那些相信生命来自大自然,因而相信自然之光就是生命之光,从而隐藏、窒息并扑灭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一切观念之人的命运。这些人就像猫头鹰,在黑暗中看见光明,在光明中看见黑暗,也就是视虚假为真理,视邪恶为良善;由于邪恶的快乐是他们的心之快乐,所以他们与那些吞吃死尸如美味,闻坟墓里的恶臭如香气的飞鸟和野兽没什么两样。这些人只看见物质或属世的流注;即便他们肯定流注是属灵的,这种肯定也只是来自教师之口,而非来自对它的任何观念。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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