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ISB12.从上面所确立的原则可以推出这一结论:灵魂穿上一副身体,就像一个人穿上一件衣服一样。因为灵魂流入人的心智,通过心智又流入身体,并携带它不断从主所接受的生命,从而间接把生命转入身体,在那里通过最紧密的结合可以说使身体活着。从这一点和上千个经历见证明显可知,属灵之物与物质材料结合,如同活力与死力结合,使人说话理性、行事道德。
表面上看,好像舌头和嘴唇出于自己里面的某种生命说话;胳膊和手以同样的方式行动;但正是本身属灵的思维在说话,同样属灵的意愿在行动,各自通过自己的器官如此行,这些器官本身都是物质材料,因为它们取自自然界。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会显现在白昼之光下,只要考虑到这种情况:从言语中除去思维,嘴巴不就立刻哑了吗?同样,从行为中除去意愿,手不就立刻停顿了吗?
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生命在物质材料中的表现,好比干净海绵里的丰盛葡萄酒,也好比葡萄里甘甜、待发酵的葡萄汁,还好比苹果里的美味果汁,又好比肉桂的芳香。包含所有这些事物的纤维是物质材料,它们本身既没有味道,也没有气味,而是从它们里面和之间的液体中获得味道或气味;因此,如果你挤出这些汁液,它们就成了死的纤维丝。如果生命被拿走,身体器官也一样。
人凭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结合而变得理性,这一点从他思维的分析过程明显看出来;他出于同样的原因而变得道德,这一点从他行为的优雅和举止的得体明显看出来。他凭通过天堂从主接受流注的官能而拥有这些,天使天堂是智慧与爱、因而理性与道德的真正居所。从这些事可以看出,在人里面结合的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使得他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他死后以一种既相似又不相似的方式生活,原因是,那时他的灵魂会穿上一副实质身体,就像在世上穿上一副物质身体一样。
许多人以为,心智的感知和思维因是属灵的,故无需外物或赤裸裸地并且不通过有机组织形式流入。然而,做这种梦的人没有看到头部的内层,在那里,感知和思维就在自己的起始中;他们不知道脑在那里,而脑是由灰质和白质,连同腺体、脑室、隔膜,以及把它们都围绕起来的脑膜和脊膜交织构成的;他们同样不知道,一个人的思维和意愿是理智的,还是疯狂的,取决于所有这些器官是处于健全的状态,还是处于扭曲的状态;因此,他的理性和道德取决于其心智的器官结构。因为没有用来接受属灵之光的有机组织形式,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人的理性视觉,就是理解力,或说人的理性视觉,即理解力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就像没有肉眼,就没有什么东西能论及属世视觉,或说属世视觉就是一种抽象的虚无;其它例子也一样。
174.关于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它们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它们在灵界是属灵的,在自然界是属世的。前者之所以属灵,是因为它们由灵界太阳产生,而灵界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它们从主接受系爱的神性之火和系智慧的神性之光在自己里面,并将这两者带到天使所住的天堂,使灵界太阳存在于那里的最大和最小事物中。属灵大气是离散物质,或由灵界太阳所产生的最基本形式。由于这些大气各自单独接受灵界太阳,所以这太阳的火被分散到众多相应的物质和形式中,可以说被它们包裹,并通过包裹而缓和,从而变成最终适合天堂天使和天堂之下的灵人之爱的热。这太阳的光同样如此。在这方面,属世大气和属灵大气很相似,也是独立的物质,或由自然界的太阳所产生的最基本形式;这些大气也各自单独接受太阳,将它的火储存在自己里面,并缓和之,然后以热的形式将其带到世人所住的大地。它的光也一样。
第11章 婚姻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
234.我在此论述婚姻冷淡的因素,同样要论述分离以及离婚的因素。这是因为它们都连贯在一起;事实上,分离唯独出自婚后逐渐产生的各种冷淡,或婚后所发现的造成冷淡的各种因素。而离婚则是通奸的后果,因为通奸与婚姻完全对立;对立制造冷淡,即便不是夫妻双方都冷淡,至少有一方是冷淡的。这就是为何我将冷淡、分离和离婚的因素放在一章里的原因。按顺序阐述能更清楚地看出这些因素如何连贯在一起,顺序如下:
(1)既有属灵之热,也有属灵之冷;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冷是爱的缺失。
(2)在婚姻中,属灵之冷就是灵魂的分裂和心智的分离;冷漠、不和、蔑视、反感、憎恶由此而来;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最终导致从床榻、卧室和家里分离。
(3)逐渐冷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些是内在的,有些是外在的,有些则是偶然的。
(4)冷淡的内在因素源于宗教信仰。
(5)在这些因素中,第一个就是夫妻双方都排斥宗教信仰。
(6)第二个是一方拥有宗教信仰,而另一方没有。
(7)第三个是夫妻双方拥有不同的宗教信仰。
(8)第四个是执着于虚假的宗教信仰。
(9)这些是内在冷淡的因素,但在很多情况下并未伴随外在冷淡。
(10)冷淡的外在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性格和行为上的不同之处。
(11)第二个是认为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是合法的,后者是非法的。
(12)第三个是夫妻双方争夺主导地位。
(13)第四个是缺乏学习或工作的兴趣,这会造成情欲放荡。
(14)第五个是外在地位和条件的不平等。
(15)还有几个分居的因素。
(16)其中第一个是智力缺陷。
(17)第二个是身体缺陷。
(18)第三个是婚前性无能。
(19)通奸是离婚的因素。
(20)冷淡的偶然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第一个是源于不断被允许的平淡。
(21)第二个是迫于婚约和法律,与对方共同生活似乎不自由的感觉。
(22)第三个是妻子宣告并谈论自己的爱情。
(23)第四个是男人日夜思想他的妻子是有欲求的;相反,妻子却以为她的丈夫不愿意。
(24)冷淡因在心智中发展,故也在身体中发展;随着冷淡的日益加剧,身体的外在部分也就关闭了。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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