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
ISB13.前面已经证明:人并非生命,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一个器官,爱与智慧一起才是生命,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由此可知,人越是爱智慧,或越拥有在爱里面的智慧,就越是神的一个形像,也就是说,越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相反,他越处于爱的对立面,因而越陷入疯狂,就越不从神,而是从地狱接受生命,这种生命被称为死亡。
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存在,但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也就是情感,构成生命,因为生命的存在通过它们显现。来自神的生命流注便带有这些快乐和愉悦,就像春天里光和热的流注将快乐和愉悦传入人类心智,以及各种飞鸟和走兽,甚至传入那时发芽结果的植物一样,因为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舒展心智,使它们适合接受,就像欢喜和快乐舒展人的脸,使它适合灵魂的欢快流注一样。
受智慧之爱影响的人就像伊甸园,园中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生命树是对来自神的爱与智慧的接受,善恶知识树是对来自人自己的爱与智慧的接受。但后者是疯狂的,却自以为像神一样智慧,而前者是真正有智慧的,并认为除了唯独神以外,没有人是智慧的,人只有相信这一点才是智慧的,他越感觉他如此意愿,就越智慧。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记事(132–136节)。
我在此补充一个从天上证实这些事的奥秘。所有天堂使者都将前额转向显为太阳的主,而所有地狱使者都将后脑勺转向主。后者将流注接入其本身为欲望的意愿的情感,并使理解力支持它们;但前者将流注接入其理解力的情感,并使意愿支持它们。因此,这些人处于智慧,而其他人则陷入疯狂。因为人类的理解力居于前额后面的大脑,而意愿居于后脑勺中的小脑。
谁不知道,一个通过虚假变得疯狂的人会支持自己的恶欲,并通过取自理解力的推理确认它们;而一个智慧人则从真理看清自己意愿的欲望是何性质,并抑制它们?智慧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脸转向神,也就是说,他信的是神,而不是他自己;而一个疯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脸转离神,也就是说,他信的是他自己,而不是神。信自己就是相信他从自己,而不是从神去爱并变得智慧,这一点由吃善恶知识树来表示;但信神是相信他从神,而不是从他自己去爱并变得智慧,这就是吃生命树(启示录2:7)。
从这些事(但仍仅仅如同在夜晚的月光下)可以看出,对来自神的生命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这种流注可通过光与热进入植物的流注进一步来说明,植物照着形成它们的纤维结构,因而照着接受而开花结果。它还可以通过光线进入宝石的流注来说明,宝石照着构成它们的各个部分的情况,因而也照着接受而将光线变成各种颜色;它同样可以通过光学玻璃和雨滴来说明,这些东西照着入射角、折射角,因而照着对光的接受而呈现出彩虹。人类心智之于属灵之光也是这种情形,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持续不断地流入,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接受。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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