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3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

ISB13.前面已经证明:人并非生命,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一个器官,爱与智慧一起才是生命,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由此可知,人越是爱智慧,或越拥有在爱里面的智慧,就越是神的一个形像,也就是说,越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相反,他越处于爱的对立面,因而越陷入疯狂,就越不从神,而是从地狱接受生命,这种生命被称为死亡。

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存在,但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也就是情感,构成生命,因为生命的存在通过它们显现。来自神的生命流注便带有这些快乐和愉悦,就像春天里光和热的流注将快乐和愉悦传入人类心智,以及各种飞鸟和走兽,甚至传入那时发芽结果的植物一样,因为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舒展心智,使它们适合接受,就像欢喜和快乐舒展人的脸,使它适合灵魂的欢快流注一样。

受智慧之爱影响的人就像伊甸园,园中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善恶知识树。生命树是对来自神的爱与智慧的接受,善恶知识树是对来自人自己的爱与智慧的接受。但后者是疯狂的,却自以为像神一样智慧,而前者是真正有智慧的,并认为除了唯独神以外,没有人是智慧的,人只有相信这一点才是智慧的,他越感觉他如此意愿,就越智慧。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记事(132–136节)。

我在此补充一个从天上证实这些事的奥秘。所有天堂使者都将前额转向显为太阳的主,而所有地狱使者都将后脑勺转向主。后者将流注接入其本身为欲望的意愿的情感,并使理解力支持它们;但前者将流注接入其理解力的情感,并使意愿支持它们。因此,这些人处于智慧,而其他人则陷入疯狂。因为人类的理解力居于前额后面的大脑,而意愿居于后脑勺中的小脑。

谁不知道,一个通过虚假变得疯狂的人会支持自己的恶欲,并通过取自理解力的推理确认它们;而一个智慧人则从真理看清自己意愿的欲望是何性质,并抑制它们?智慧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脸转向神,也就是说,他信的是神,而不是他自己;而一个疯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将脸转离神,也就是说,他信的是他自己,而不是神。信自己就是相信他从自己,而不是从神去爱并变得智慧,这一点由吃善恶知识树来表示;但信神是相信他从神,而不是从他自己去爱并变得智慧,这就是吃生命树(启示录2:7)。

从这些事(但仍仅仅如同在夜晚的月光下)可以看出,对来自神的生命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这种流注可通过光与热进入植物的流注进一步来说明,植物照着形成它们的纤维结构,因而照着接受而开花结果。它还可以通过光线进入宝石的流注来说明,宝石照着构成它们的各个部分的情况,因而也照着接受而将光线变成各种颜色;它同样可以通过光学玻璃和雨滴来说明,这些东西照着入射角、折射角,因而照着对光的接受而呈现出彩虹。人类心智之于属灵之光也是这种情形,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持续不断地流入,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接受。

揭秘启示录 #938

938.启22:4.

938.启22:4.“他们要见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他们将转向主,主也转向他们,因为他们已通过爱结合。“见神和羔羊的面”或“见主的面”不指看见祂的脸面,因为当祂在自己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中时,没有人能见祂的面而存活;事实上,祂是天堂和整个灵界的太阳。因为见祂的面,就是诸如祂在自己里面的样子,就好比人进入太阳,会瞬间被那太阳之火烧尽。不过,主有时会在其太阳之外呈现自己,让人们看见;不过,那时,祂遮盖了自己,通过一位天使将自己呈现在他们眼前;如祂在世上向亚伯拉罕、夏甲、罗得、基甸、约书亚和其他人显现所做的那样;因此,这些天使被称为使者或天使,也被称为耶和华;因为耶和华远远地临在于他们里面。
但“他们要见祂的面”在此并非表示以这种方式见祂的面,而是表示看见来自祂而在圣言中的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认识并承认祂。因为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从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光,也就是天使所在的光;它们构成这光,故就像能在其中看到祂脸面的镜子。“见主的面”表示转向祂,如下文所述。“主的名字必在他们的额上”表示主爱他们,将他们转向祂自己。“主的名”表示主自己,因为“主的名”表示主的一切属性,主凭借并照着其属性被认识和敬拜(81, 584节);“额”表示爱(347, 605节);“写在额上”表示主的爱在他们里面(72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严格来说表示什么。
不过,这句话之所以表示他们将自己转向主,主将自己转向他们,是因为主注视所有通过爱与祂结合之人的前额,从而将他们转向祂自己。所以,天上的天使只面朝显为太阳的主;奇妙的是,无论他们怎样转动身体,都是这样。正因如此,有俗话说“他们眼前常有神”。活在世上,并通过爱与主结合之人的灵也是这种情形。关于脸转向主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圣爱与圣智》(129-144节)和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7, 123, 143-144, 151, 153, 255, 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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