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5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ISB15.那些出于呈现给身体感官的纯粹表象进行判断的人,得出以下结论:动物和人一样,也有意愿和理解力;因此,唯一区别在于:人能说话,从而能描述他所思想和渴望的东西,而动物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然而,动物并没有意愿和理解力,只有它们各自的一个形像,学者称之为一种模拟。

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其意愿的欲望之上,因而能从上面知道并看见它们,还能节制它们;但一个动物之所以为动物,是因为它的欲望驱使它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因此,人之为人,就在于他的意愿服从他的理解力;而动物之为动物,则在于它的理解力服从它的意愿。从这些事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人的理解力是活的,因而是一种真正的理解力,因为这理解力接受从天堂流入的光,拥有它,将它视为自己的,还出于它进行各种各样的分析思考,并且完全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人的意愿是活的,因而是真正的意愿,因为这意愿接受所流入的天堂之爱,并出于它貌似出于自己行事;但动物的情形正好相反。

因此,那些出于意愿的情欲思考的人好比动物,在灵界从远处看,也显为动物;他们也像动物那样行动,唯一区别在于:他们若愿意,就能不这样行动。但那些通过理解力约束其意愿的情欲,因而行事理性、明智的人则在灵界显为人,是天堂的天使。

简言之,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始终一致作工;因为意愿本身是盲目的,它属于热,不属于光,故使得理解力也是盲目的。因此,动物不知道,也不理解自己的行为;然而,它会行动,因为它出于来自灵界的一种流注行动;这种行动是本能。

人们以为动物出于理解力思考它所做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出于自创造时就在它里面的属世之爱,在其身体感官的协助下被驱使行动。人能思考和说话,只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与他的意愿分离,并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理解力思考,思维说话。

动物之所以照着铭刻在它们本性上的秩序律法行动,其中一些动物可以说以一种道德、理性的方式行动,不同于许多人,是因为它们的理解力盲目服从其意愿的欲望,因此它们不能像人一样通过堕落的推理来败坏这些欲望。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指这两种官能的一个形像和模拟。以这些官能的名称来称呼这种模拟是由于表象。

动物的生命好比一个梦游者,在理解力沉睡时,凭意愿行走和行事;还好比一个盲人,靠着狗的引导穿过街道;又好比一个愚人,出于习俗和由此获得的习惯而按规定办事;同样好比一个缺乏记忆,因而缺乏理解力的人,但他仍知道或学会如何穿衣,吃他喜爱的美食,喜欢性爱,在街上挨家挨户走,做那种抚慰感官、放纵肉体的事;他被这些事的诱惑和快感牵着走,尽管他不思考,因而不能说话。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些以为动物享有理性,与人的区别仅在于外形,以及它们不能通过言语来表达它们隐藏在里面的理性事物之人,错得有多么离谱!许多人甚至从这些谬论得出以下结论:如果人死后仍活着,那么动物死后也会活着;相反,如果动物死后不会活着,那么人死后也不会活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因对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层级的无知而导致的幻想或幻梦,而人的心智通过层级,如同顺着一架梯子那样登上天堂。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8

六、这两者,即热与光

六、这两者,即热与光,或爱与智慧,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言语和行为

ISB8.迄今为止,有学问的人所论述的属灵流注是从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而不是进入灵魂,并通过灵魂进入身体的任何流注;尽管人们知道,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从神流入人,它们丝毫不来自人;那些从神流入的事物,首先流入他的灵魂,并通过灵魂流入理性心智,通过理性心智流入那些构成身体的事物。有人若以其它任何方式调查属灵流注,就会像一个人堵住喷泉的源头,却仍在那里寻找源源不断的泉水;或像一个人从根,而不是从种子推断树的起源;或像一个人检查没有开始,或脱离源头的衍生物。

因为灵魂不是生命本身,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神才是生命本身;一切流注都属于生命,因而皆来自神。这就是这段经文的意思:

耶和华神将生命的气息或灵魂吹进人的鼻孔,他就成了活的灵魂。(创世记2:7)

“将生命的气息或灵魂吹进鼻孔”表示植入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主也论到自己说: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的生命”是指神;灵魂的生命是从神流入的生命。

由于一切流注皆属于生命,生命通过它的容器进行运作,而人里面的至内在或首个容器就是他的灵魂,所以为正确理解流注,有必要从神开始,而不是从一个中间站开始。如果真的从一个中间站开始,那么关于流注的教义就会像没有车轮的战车,或没有风帆的船只。由于情况就是这样,所以我们在前面论述了灵界的太阳,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5节);爱与智慧,因而生命的流注由此而来(6— 7节)。

来自神的生命之所以通过灵魂流入人,并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也就是流入它的情感和思维,又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言语和行为,是因为这些是属于处在连续秩序中的生命的事物。事实上,心智从属于灵魂,身体从属于心智。心智有两种生命,即意愿的生命和理解力的生命。意愿的生命是爱之良善,其衍生物被称为情感;理解力的生命是智慧之真理,其衍生物被称为思维;心智通过后者和前者活着。另一方面,身体的生命是感觉、言语和行为;这些通过心智来源于灵魂,这一点从它们所在的秩序可推知;它们由此显现在一个智慧人面前,无需调查研究。

人类灵魂因是一种优越的属灵物质,故直接从神那里接受流注;而人类心智因是一种次等的属灵物质,故间接通过灵界从神那里接受流注;身体因来自自然界被称为材料的物质,故间接通过自然界从神那里接受流注。下文我们会看到,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从神流入人的灵魂时是结合在一起的,也就是合而为一的,但它们在行进的过程中被人分开,仅在那些让自己被神引领的人那里结合。

揭秘启示录 #782

782.启18:14

782.启18:14.“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属天或属灵的情感。“灵魂所贪爱的果子”无非表示天上的祝福和幸福,因为它们就是所论述的教义和敬拜的一切事物的果子,还因为它们是人临终时的渴望,也是人初入灵界时的渴望。“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或属灵的情感; “珍馐肥甘”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如下文所述;“华美的物件”表示对真理的情感。这些之所以被称为“华美”,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是因着天堂之光,及其在心智中的光辉;良善与真理的聪明,以及智慧由此而来。“离开”和“决不能再见”表示它们将要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并未处于任何属天或属灵的良善与真理。之所以说“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是因为他们所渴求的,无非是肉体和世俗的祝福、幸福和情感,因而他们无从知晓何为所谓的属天和属灵的祝福和幸福,或它们的性质。
这些事可通过对他们死后命运的揭示来说明。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因而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当进入灵界(死后即发生)时,所渴求的,无非是统治和由此带给心智的愉悦,以及由财富所产生的身体的愉悦;因为主导爱及其情感,或死后,欲望和渴望仍存留在每个人里面。但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所有这些事物都是主的神性事物)的爱是可憎的,故经过一段时日后,他们就与自己的同伴分开,被投入地狱。尽管如此,他们因曾处于源自其宗教的外在敬拜,故首先被教导何为天堂及其性质,以及何为永生的幸福及其性质。他们还被教导,来自主的纯粹祝福照着天上的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天情感的性质而流入他们每一个里面。但他们没有靠近主,因而没有与祂结合,也没有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所以就憎恶它们,转身离去,然后渴望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乐趣,而这些乐趣纯粹是属世和肉体的。由于作恶,尤其向那些敬拜主的人、因而向天上的天使作恶是这些乐趣所固有的,所以他们也被剥夺了这些乐趣,然后在他们那些地狱劳工房中处于蔑视和痛苦的同伴当中遭到弃绝。不过,这些事照着对统治主的神性事物之爱的程度临到他们身上,他们也照着这个程度弃绝主。
由此明显可知,“你灵魂所贪爱的果子离开了你,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你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天上的一切祝福和幸福,甚至诸如他们所渴求的外在的那种将完全逃离,不再出现,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与真理的任何情感。“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及其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快乐;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得享肥甘。(以赛亚书55:2)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恩惠知足。(耶利米书31:14)
我的灵魂就饱足了骨髓肥油,我的口也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他们必因你殿里的肥甘得以饱足,你也必叫他们喝你乐河的水。(诗篇36:8)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满髓的肥甘。(以赛亚书25:6 )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好显明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 92:14,15)
在耶和华所设的祭筵中,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 39:19)
耶和华要使脂油作你的燔祭。(诗篇 20:3)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表示属天的良善,所以有这样一条律例:
献祭动物的脂油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22;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民数记18:17,18)
“肥甘”(fat things,或译肥油,脂油,汁浆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对良善感到恶心,并且因它太过丰盛而诅咒、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3;耶利米书5:28; 50:11;诗篇17:10; 20:3; 78:31; 119:7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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