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5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ISB15.那些出于呈现给身体感官的纯粹表象进行判断的人,得出以下结论:动物和人一样,也有意愿和理解力;因此,唯一区别在于:人能说话,从而能描述他所思想和渴望的东西,而动物只能通过声音来表达。然而,动物并没有意愿和理解力,只有它们各自的一个形像,学者称之为一种模拟。

一个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其意愿的欲望之上,因而能从上面知道并看见它们,还能节制它们;但一个动物之所以为动物,是因为它的欲望驱使它去做凡它所做的事。因此,人之为人,就在于他的意愿服从他的理解力;而动物之为动物,则在于它的理解力服从它的意愿。从这些事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人的理解力是活的,因而是一种真正的理解力,因为这理解力接受从天堂流入的光,拥有它,将它视为自己的,还出于它进行各种各样的分析思考,并且完全貌似出于自己如此行;人的意愿是活的,因而是真正的意愿,因为这意愿接受所流入的天堂之爱,并出于它貌似出于自己行事;但动物的情形正好相反。

因此,那些出于意愿的情欲思考的人好比动物,在灵界从远处看,也显为动物;他们也像动物那样行动,唯一区别在于:他们若愿意,就能不这样行动。但那些通过理解力约束其意愿的情欲,因而行事理性、明智的人则在灵界显为人,是天堂的天使。

简言之,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始终一致作工;因为意愿本身是盲目的,它属于热,不属于光,故使得理解力也是盲目的。因此,动物不知道,也不理解自己的行为;然而,它会行动,因为它出于来自灵界的一种流注行动;这种行动是本能。

人们以为动物出于理解力思考它所做的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出于自创造时就在它里面的属世之爱,在其身体感官的协助下被驱使行动。人能思考和说话,只是因为他的理解力能与他的意愿分离,并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因为理解力思考,思维说话。

动物之所以照着铭刻在它们本性上的秩序律法行动,其中一些动物可以说以一种道德、理性的方式行动,不同于许多人,是因为它们的理解力盲目服从其意愿的欲望,因此它们不能像人一样通过堕落的推理来败坏这些欲望。值得一提的是,前面所说的动物的意愿和理解力是指这两种官能的一个形像和模拟。以这些官能的名称来称呼这种模拟是由于表象。

动物的生命好比一个梦游者,在理解力沉睡时,凭意愿行走和行事;还好比一个盲人,靠着狗的引导穿过街道;又好比一个愚人,出于习俗和由此获得的习惯而按规定办事;同样好比一个缺乏记忆,因而缺乏理解力的人,但他仍知道或学会如何穿衣,吃他喜爱的美食,喜欢性爱,在街上挨家挨户走,做那种抚慰感官、放纵肉体的事;他被这些事的诱惑和快感牵着走,尽管他不思考,因而不能说话。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那些以为动物享有理性,与人的区别仅在于外形,以及它们不能通过言语来表达它们隐藏在里面的理性事物之人,错得有多么离谱!许多人甚至从这些谬论得出以下结论:如果人死后仍活着,那么动物死后也会活着;相反,如果动物死后不会活着,那么人死后也不会活着;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因对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层级的无知而导致的幻想或幻梦,而人的心智通过层级,如同顺着一架梯子那样登上天堂。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圣爱与圣智 #172

172.目的、原因和

172.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从首先者,即主造物主,直到最终目的,即人与主的结合的不间断连续过程中,被称为最终目的的一切结果,重新成为最初目的。一切最终目的重新变成最初目的,这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没有什么事物会如此惰性、死气沉沉,以至于里面没有任何有效的能力。甚至连沙子也有诸如在产生并因此影响某物上给予帮助的那种散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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