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四、灵界有三个层级,自然界也有三个层级,一切流注皆照这些层级发生
ISB16.通过从结果调查原因可以发现,层级分为两种,一种层级在于事物的在先和在后,一种层级在于事物的大和小。区分事物在先和在后的层级被称为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但区分事物的大和小的层级被称为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
高度或离散层级就像一个事物从另一个事物的生成和组成;例如:神经由它的纤维生成并组成,纤维又由小纤维生成并组成;木头、石头或金属由其各个部分生成并组成,部分又由它的粒子生成并组成。但广度或连续层级就像同一高度层级在宽度、长度、高度和深度上的增、减;如水、空气或以太的容量大小;木头、石头或金属的块头大小。
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自创造时就处于这两种层级。这个世界上的整个动物王国都处于这两种层级,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整个植物王国和整个矿物王国同样如此;浩翰的穹苍,从太阳甚至直到地球,也是如此。
所以无论在灵界还是在自然界,都有三种照着高度层级而离散化不同的大气,因为两个世界都各有自己的太阳;但灵界的大气凭其源头而是实质的,自然界的大气凭其源头而是物质的。由于大气照着这些层级从其源头降下来,是光和热的容器,可以说是传送它们的载体,故可推知,光和热也有三个层级。由于灵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那里的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故也可推知,智慧有三个层级,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有三个层级;因为它们根据它们所经过的那些事物来分级。
正因如此,天使天堂分为三层:一个最高天堂,也被称为第三层天堂,那里住着最高等级的天使;一个中间天堂,也被称为第二层天堂,那里住着中间等级的天使;一个最低天堂,也被称为第一层天堂,那里住着最低等级的天使。这些天堂也照着智慧和爱的层级来划分。在最低天堂的天使处于对知道真理和良善的爱;在中间天堂的天使处于对理解它们的爱;在最高天堂的天使处于对变得智慧,也就是对照着那些他们所知道并理解的真理和良善生活的爱。
由于天使天堂划分为三个层级,故人类心智也划分为三个层级,因为人类心智是天堂的一个形像,也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正因如此,一个人能成为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天堂的一位天使,并照着他对来自主的智慧和爱的接受而成为这样一位天使:他若只接受对知道真理和良善的爱,就成为最低天堂的一位天使;若接受对理解它们的爱,就成为中间天堂的一位天使;若接受对变得智慧,也就是对照着它们生活的爱,就成为最高天堂的一位天使。人类心智照着这三层天堂被划分为三个区域,这一点可见于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记事(270节)。由此明显可知,从主到一个人并进入一个人的一切属灵流注都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来,并被此人照着他所在智慧与爱的层级接受。
关于这些层级的知识如今是最有价值的;因为许多人由于不知道它们而停留并执着于最低层级,就是他们的身体感官所在的那个层级;由于他们的无知,也就是理解力的幽暗,他们无法被提升到在他们之上的属灵之光。因此,一旦他们试图着手调查和探究灵魂、人类心智及其理性,尤其如果他们探究天堂和死后生命,自然主义可以说就自动入侵或掌控他们。因此,他们变得像那些站在市场上,手拿望远镜观望天空并发出虚妄预言的人;又像那些对所看见的每个物体和所听见的每件事都喋喋不休并进行推理,而他们的话里面毫无来自理解力的任何理性成分的人。这些人就像屠夫,自以为精通解剖,因为他们已经从外在检查了牛羊的内脏,但不是从内在检查的。
而事实上,出于未被属灵之光的流注光照的属世之光的流注思考,无非是做梦,出于这种思维说话就是在胡说八道。关于这些层级的详情,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173–281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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