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四、灵界有三个层级,自然界也有三个层级,一切流注皆照这些层级发生
ISB16.通过从结果调查原因可以发现,层级分为两种,一种层级在于事物的在先和在后,一种层级在于事物的大和小。区分事物在先和在后的层级被称为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但区分事物的大和小的层级被称为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
高度或离散层级就像一个事物从另一个事物的生成和组成;例如:神经由它的纤维生成并组成,纤维又由小纤维生成并组成;木头、石头或金属由其各个部分生成并组成,部分又由它的粒子生成并组成。但广度或连续层级就像同一高度层级在宽度、长度、高度和深度上的增、减;如水、空气或以太的容量大小;木头、石头或金属的块头大小。
灵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自创造时就处于这两种层级。这个世界上的整个动物王国都处于这两种层级,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整个植物王国和整个矿物王国同样如此;浩翰的穹苍,从太阳甚至直到地球,也是如此。
所以无论在灵界还是在自然界,都有三种照着高度层级而离散化不同的大气,因为两个世界都各有自己的太阳;但灵界的大气凭其源头而是实质的,自然界的大气凭其源头而是物质的。由于大气照着这些层级从其源头降下来,是光和热的容器,可以说是传送它们的载体,故可推知,光和热也有三个层级。由于灵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那里的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故也可推知,智慧有三个层级,爱有三个层级,因而生命有三个层级;因为它们根据它们所经过的那些事物来分级。
正因如此,天使天堂分为三层:一个最高天堂,也被称为第三层天堂,那里住着最高等级的天使;一个中间天堂,也被称为第二层天堂,那里住着中间等级的天使;一个最低天堂,也被称为第一层天堂,那里住着最低等级的天使。这些天堂也照着智慧和爱的层级来划分。在最低天堂的天使处于对知道真理和良善的爱;在中间天堂的天使处于对理解它们的爱;在最高天堂的天使处于对变得智慧,也就是对照着那些他们所知道并理解的真理和良善生活的爱。
由于天使天堂划分为三个层级,故人类心智也划分为三个层级,因为人类心智是天堂的一个形像,也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正因如此,一个人能成为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天堂的一位天使,并照着他对来自主的智慧和爱的接受而成为这样一位天使:他若只接受对知道真理和良善的爱,就成为最低天堂的一位天使;若接受对理解它们的爱,就成为中间天堂的一位天使;若接受对变得智慧,也就是对照着它们生活的爱,就成为最高天堂的一位天使。人类心智照着这三层天堂被划分为三个区域,这一点可见于穿插在《婚姻之爱》一书中的记事(270节)。由此明显可知,从主到一个人并进入一个人的一切属灵流注都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来,并被此人照着他所在智慧与爱的层级接受。
关于这些层级的知识如今是最有价值的;因为许多人由于不知道它们而停留并执着于最低层级,就是他们的身体感官所在的那个层级;由于他们的无知,也就是理解力的幽暗,他们无法被提升到在他们之上的属灵之光。因此,一旦他们试图着手调查和探究灵魂、人类心智及其理性,尤其如果他们探究天堂和死后生命,自然主义可以说就自动入侵或掌控他们。因此,他们变得像那些站在市场上,手拿望远镜观望天空并发出虚妄预言的人;又像那些对所看见的每个物体和所听见的每件事都喋喋不休并进行推理,而他们的话里面毫无来自理解力的任何理性成分的人。这些人就像屠夫,自以为精通解剖,因为他们已经从外在检查了牛羊的内脏,但不是从内在检查的。
而事实上,出于未被属灵之光的流注光照的属世之光的流注思考,无非是做梦,出于这种思维说话就是在胡说八道。关于这些层级的详情,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173–281节)。
九、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
ISB11.众所周知,每一个运作里面都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主动者产生,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唯独从一个被动者产生。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属灵之物因是一种活的力量,故是主动的,属世之物因是一种死的力量,故是被动的。由此可知,凡从开始就存在于这个太阳世界中,后来时时刻刻存在之物都通过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存在,不仅动物王国的臣民是这样,植物王国的臣民也是这样。
还有一个类似的事实也是众所周知的,即:所产生的每个结果里面都有一个主因和一个工具因;当任何事情完成时,这两者就显为一,尽管它们明显为二;因此,这也是智慧的准则之一,即:主因和工具因一起构成一个原因;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也是如此。这两者在产生结果中之所以显为一,是因为属灵之物在属世之物里面,如同肌纤维在肌肉里面,血液在动脉里面,或思维在言语里面,情感在声音里面;它通过属世之物使自己被感觉到。从这些事(尽管到这里还是像透过格子一样模糊)明显可知,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
灵魂所穿的有机身体在此好比一件衣服,因为它穿在灵魂身上;当灵魂因(肉体)死亡而从自然界迁到它自己的灵界时,它也会脱去肉体,把它当作空壳或旧衣一样扔掉。此外,肉体像衣服一样会变旧;但灵魂不会,因为它是一种属灵物质,属灵物质与自然界的变化毫无共同之处;自然界的变化会从开始发展到结束,并在规定时间终结。那些不将身体视为灵魂的衣服或遮盖物,认为它本身是死的,只是适应去接受通过灵魂从神流入的生命原力之人,不可避免地从谬误中得出以下结论:灵魂凭自己活着,身体也凭自己活着,两者的生命之间存在一种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甚至灵魂的生命流入身体的生命,或身体的生命流入灵魂的生命;因此,他们以为流注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世的;然而,一切受造物都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在后之物不从自身行动,而是从在先之物行动,它从在先之物发出;因此,这在先之物也不从自身,而是从更在先之物行动;因此,一切事物都从一个从自身行动的首先者,因而从神行动。此外,生命唯有一个,这生命不能被造,但非常有能力流入适合接受它的有机组织形式。这些形式就是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许多人以为灵魂就是生命,因此,一个人因从灵魂活着,故从自己的生命,因而从他自己活着,所以不是靠来自神的一种生命流注活着。但这些人不可避免地系上一种谬误的戈耳迪之结,并将其心智的一切判断都卷进这结里面,结果只会导致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或他们建造了一个迷宫,心智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推理路线,都永远无法沿原路返回,把自己从中解救出来;他们实际上还让自己可以说下入地下洞穴,在那里住在永远的黑暗之中。
因为这种信念会生发出无数谬误,其中每一个都是可怕的,如:神将自己灌输并转录到人里面,因此每个人都是一个凭自己活着的神,因此他从自己行善、有智慧;同样,他拥有在自己里面的信和仁,因而从他自己,而不是从神获得它们;此外还有诸如流行在地狱里的人当中的许多可怕信念;地狱里的人在世时就相信自然界凭自己的活动活着或产生生命。当这些人仰望天堂时,天堂之光在他们看来就是一片漆黑。
我曾从天上听见有人声说,人里面若有一丝生命火花是他自己的,不属于他里面的神,就不会有天堂和其中的一切,因而不会有地上的任何教会,进而不会有永生。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查阅《婚姻之爱》一书中的记事(132–136节)。
657.“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七位天使”表示整个天堂;由于天堂之所以为天堂,不是凭着适合天使的任何事物,而是凭着主,故“七位天使”表示主,其他任何人都无法揭露教会中的邪恶与虚假。“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参看5, 258, 344, 465, 644, 647, 648节)。“灾”表示邪恶与虚假,就是爱之邪恶和信之虚假。它们就是下一章所描述并以“恶而且毒的疮”、“好像死人的血,一切活的灵魂由此都死了”、“江河与泉源的众水就变成了血”、“用火烤人”、“污秽的灵,好像青蛙,本是鬼魔”、“大雹子”来表示的那些事;所有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就是此处所说的“灾”;“末了的灾”表示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和虚假;“七”表示全部(10,390节);但由于下一章的“灾”所表示的这些邪恶不是细节上的全部,而是总体上的全部,故“七”在此表示总体上的全部,因为总体包含一切细节。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表示教会在末后状态下所处的邪恶与虚假被主从总体上揭露出来。
“灾”(plague,经上又译为伤痕、灾殃、灾害、灾祸)表示属灵的灾,属灵的灾侵袭人的灵魂并将其摧毁,它们就是邪恶与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滋润。(以赛亚书1:6)
耶和华在烈怒中以不能治愈的灾殃攻击众民的。(以赛亚书14:6)
耶和华啊,求你把你的灾殃从我身上免去,因你手的责打,我便消灭。(诗篇39:10)
你的损伤毫无希望,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恶众多,曾用仇敌的灾殃击打你;但我必医好你的伤痕。(耶利米书 30:12, 14, 17)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加在你你身上,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灾殃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61)
祸患必不临到你,灾害也不挨近你的帐棚。(诗篇91:10)
以东必成为荒场,凡经过的人因她一切的灾祸嗤笑。(耶利米书49:17)
它要成为荒场,凡经过巴比伦的要受惊骇,又因她的灾殃嗤笑。(耶利米书50:13)
在一天之内,灾殃一齐来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两个见证人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埃及的灾”,部分与下一章所描述的灾相似,无非表示邪恶与虚假;可参看前面所列举的这些灾(503节),它们也被称为“灾殃”(出埃及记9:14; 11:1)。由此明显可知,“灾”无非表示属灵的灾,它们侵袭人的灵魂并将其摧毁;其它地方的灾也一样(如以赛亚书30:26;撒迦利亚书14:12,15;诗篇38:5,11;启示录. 9:20;16:21;出埃及记12:13;30:12;民数记11:33;路加福音7: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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