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的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ISB14.人类心智是指它的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天堂之光的容器,这光本质上是智慧;意愿是接受天堂之热的容器,这热本质上是爱,如前所示。这两者,即智慧和爱,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天堂,天使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它们也既普遍又具体地流入这个世界,世人由此而拥有智慧和爱。
此外,这两者结合在一起从主发出,同样结合在一起流入天使和世人的灵魂,但并未在他们的心智中按着结合被接受。形成理解力的光首先在那里被接受,形成意愿的爱逐渐被接受。这也是出于主的旨意,因为每个人都要重新受造,也就是被改造;这一切通过理解力实现。因为从幼年开始,他必须获得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这些知识将教导他要过良善的生活,也就是正确地意愿和行事。意愿就这样通过理解力形成。
为了这个目的,人被赐予将其理解力几乎提升到天堂天使所在之光的能力,好叫他能看到他当意愿并由此做什么,还叫他能在世上有暂时的兴盛,死后则永远幸福。他若为自己获得智慧,并使他的意愿服从智慧,就会变得兴盛和幸福;但他若使自己的理解力服从他的意愿,就会变得不兴盛和不幸福。原因在于,意愿自出生以来就倾向于邪恶,甚至倾向于极恶;因此,除非它受到理解力的约束,否则一个人将冲进令人发指的事,甚至会出于他与生俱来的野蛮本性,为了自己而摧毁和屠杀所有不支持和迁就他的人。
此外,除非理解力能被分离,单独得以完善,意愿则通过它被完善,否则一个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因为没有这种分离,没有理解力超过意愿的这种上升,他将不能思考,并出于思考说话,只能通过声音表达他的情感;他也不能出于理性,只能出于本能行事;更不用说他能知道属于神的事,并通过它们认识神,从而与神结合,活到永远了。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就是结合的相互元素;因为没有一种相互性,就不可能有结合,就像没有反应,就不可能有主动与被动的结合一样。唯独神进行作用,人让自己被作用;表面上看,人貌似从自己做出反应,但这种反应内在来自神。
从得到正确理解的这些事可以看出,人的意愿之爱若通过理解力被提升,是何性质,若没有被提升,又是何性质;因此,这个人是何性质。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如果人的意愿之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这个人是何性质。他就像一只在高空飞行的老鹰,一看见下面的食物,也就是它渴望的对象,如小鸡,小鹅,甚至小羊羔,就立刻俯冲下去吞吃它们。他还像一个奸夫,把妓女藏在地下室,时而上到房子最上面的房间,与住在那里的人明智地谈论贞洁,时而又匆匆离开他的同伴,在下面与妓女纵情淫荡。
他又像塔上的窃贼,在那里假装守望,但一看见下面掠夺的对象,就急忙下去夺取。他也好比沼泽的苍蝇,纵队飞行在奔跑的马头上,但当马停下时,它们就落下来,投入沼泽之中。这就是意愿或爱没有通过理解力被提升的人,因为那时,他仍在脚下,沉浸于自然界的不洁之物和感官欲望。那些通过理解力的智慧征服了意愿欲望的诱惑之人则完全不同。对这些人来说,理解力后来进入与意愿的婚约中,因而智慧进入与爱的婚约中,它们一起以最大的快乐住在上面。
838.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小心提防这个异端邪说,即:人因信而称义,无需律法行为。凡陷入这个异端邪说,并且在临终前没有完全从中抽身而出的人,死后便与地狱鬼魔为伍。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主对他们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主并没有说那些“山羊”作了恶,只说他们并未行善。他们之所以不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靠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孽;基督的功德通过信被归算给我;我已与父和解,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儿子的缘故瞬间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单凭着信使我们称义;若这信不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凡人都无法得救。神的儿子受十字架之难并成全律法,若不为了除去我们罪孽的诅咒,还有其它什么目的吗?”他们对自己说这些以及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他们的信无非是认知上的信,本身就是一个历史学的信仰,因而不过是知识而已。若此人不直接靠近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那么这信只是一个没有生命或灵魂进入的死信。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本身就是良善。对此,以赛亚书这样记着说:
祸哉,担着罪孽犯罪的民族,行恶的种,败坏的儿女!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我们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在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又说,我们自由了,你们这是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 7: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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