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三、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
ISB5.属灵事物只能从爱,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发出,爱只能从为爱本身的耶和华神发出,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发出。所以,一切属灵之物都从灵界太阳流出,如同从它们的源泉流出;这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这太阳本身不是神,而是来自神,是围绕祂、来自祂的最近气场。耶和华神通过这太阳创造宇宙;宇宙是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所有世界,这些世界和我们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
创造通过这纯粹为爱的太阳,因而由耶和华神实现,因为爱是生命的真正存在,智慧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一切事物都是从爱通过智慧创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也指神性智慧;所以此处“圣言”也被称为照亮每个人(1:9)的光,神性智慧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神性真理照亮每个人。
那些不从藉着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而是从其它任何源头推论诸世界的起源之人,就像头脑紊乱的人一样被迷惑了;他们视幽灵为人,视幻影为光,视想象的人为真实的人。因为受造宇宙是通过智慧来自爱的一个连贯作品。你若能按顺序从初至末查看事物的联系,就会发现这一点。
由于神为一,所以属灵太阳也为一;因为空间的延伸无法论及属灵事物,也就是属灵太阳的衍生物;没有空间的本质和存在在没有空间的空间中无处不在;因此,神性之爱从宇宙的起始处直到它的一切边界。神性充满一切事物,并通过这种充满将一切事物保存在它们被造所处的状态,理性官能从远处就能看到这一点,并且随着它越发知道在自己里面的爱是何性质,以及这爱为了觉察目的而与智慧的结合、为了展现原因而进入智慧的流注、为了产生结果而通过智慧的运作是何性质,就看得越清楚。
377.由于接下来论述的是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的对应关系,并且身体的各个部分,即肢体、感觉器官和整个身体内脏,其对应都建立在这个对应的基础上;由于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迄今无人知晓,然而在两本书中已得到充分说明,其中一本论述的是天堂和地狱,另一本论述的是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的灵义,书名为《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所以我想在此列出这两本书中关于对应的记录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87-102节);天堂的一切与世界的一切的对应关系(103-115节)。在关于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圣言灵义一书,即《属天的奥秘》(或《天堂的奥秘》):脸及其表情与心智情感的对应关系(1568, 2988—2989, 3631, 4796—4797, 4800, 5165, 5168, 5695, 9306节);身体及其行为举止与理解力和意愿成分的对应关系(2988, 3632, 4215节);总体上感觉的对应关系(4318-4330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关系(4403-4420节);鼻子、嗅觉的对应关系(4624-4634节);耳朵、听觉的对应关系(4652-4660节);舌头、味觉的对应关系(4791-4805节);手、臂、肩、脚的对应关系(4931-4953节);腰、生殖器官的对应关系(5050-5062节);身体内脏,尤其胃、胸腺、乳糜池、乳糜管、肠系膜的对应关系(5171-5181, 5189节);脾的对应关系(9698节);腹膜、肾脏、膀胱的对应关系(5377-5385节);肝、肝脏、胆囊管、胰腺管的对应关系(5183-5185节);肠的对应关系(5392-5395, 5379节);骨的对应关系(5560-5564节);皮肤的对应关系(5552-5559节);天堂与人的对应关系(911, 1900, 1982, 2996-2998, 3624-3649, 3741-3745, 3884, 4051, 4279, 4403, 4423—45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存在于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一切事物对应于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1632, 1831, 1881, 2758, 2990-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116, 5377, 5428, 5477, 8211,9280节);出现在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的形式(1521, 1532, 1619-1625, 1807—1808, 1971, 1974, 1977, 1980—1981, 2299, 2601, 3213-3226, 3349—3350, 3475-3585, 3748, 9481, 9570, 9576—9577节)。《属天的奥秘》一书处处论述了圣言字义与其灵义的对应关系;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5-65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