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17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6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ISB6.众所周知,在圣言,因而在传道者的共同语中,神性之爱用火来表达;如天上的火充满人心,点燃敬拜神的神圣渴望。原因在于,火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正因如此,耶和华神在摩西面前显现为荆棘中的火,同样于西乃山上在以色列人面前显为火;经上吩咐祭坛上要常常有火,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都要点着。这是因为火表示爱。

这火含有从它发出的热,这一点从爱的效果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上升为激情或烈怒而被点燃、发热、燃烧。血液之热,或人和总体上的动物的生命之热,唯独从构成其生命的爱发出。地狱之火无非是与天堂之爱对立的爱。正因如此,如前所述,神性之爱在天使的世界向天使显为太阳,这太阳就像我们的太阳那样火热;并且天使照着他们对通过这太阳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的接受而享有热。

由此可知,那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因为爱与智慧像存在与显现那样不可分割;事实上,爱通过并照着智慧存在。这就像我们的世界:春天,热与光结合,使万物发芽生长,最终结果。此外,众所周知,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光是智慧,因为一个人会随着他热爱而变得温暖,他的理解力则随着他变得智慧而处在光中。

我常常看见属灵之光。它在明亮和辉煌上远远超过属世之光,因为它如同明亮和辉煌本身,看上去就像明亮耀眼的雪,又像主变像时所穿的衣裳(马可福音9:3; 路加福音9:29)。由于光是智慧,所以主自称为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9);在别处说:祂是光本身(约翰福音3:19; 8:12; 12:35, 36, 46)。也就是说,祂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圣言,因而是智慧本身。

有人以为属世之光,也就是理性之光,是从我们世界的光发出的,但其实是从灵界太阳的光发出的;因为心智的视觉流入肉眼的视觉,因而灵界的光流入自然界的光,而不是反过来。如果相反的情形发生,就会有物质流注,而不是属灵流注。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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