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ISB17.谁看不出目的不是原因,而是产生原因;原因不是结果,而是产生结果;因此,它们是按顺序接连而至的三种不同事物?对一个人来说,目的是他的意愿之爱,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会向自己提议并打算之;对他来说,原因就是其理解力的理性,因为目的通过理性寻求中间或有效原因;结果则是身体从目的和原因,并照着它们的运作。因此,人里面有三样事物,它们按顺序接连而至,并且是以高度层级接连而至的那种方式。当这三样事物出现在行为中或得以稳固时,目的就内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在结果中;于是,这三者共存于结果。因此,圣言上说,各人要照所行的受审判;因为目的或他的意愿之爱,原因或他的理解力的理性,一起存在于结果,也就是他的身体行为中;因此,整个人的品质就包含在它们里面。
那些不知道这些真理,从而没有区别理性对象的人,不可避免地将自己的思维观念终结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或沃尔夫的基质论。因此,他们不可避免地如同用一个门闩那样关闭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甚至不能理性思考属灵流注,因为他们无法思考任何进展;事实上,沃尔夫论到他的基质说,它若被分开,就会陷入虚无。理解力就这样停留在它自己最初的光中,这光仅从身体感官发出,没有前进一步。因此,人们只知道属灵之物是一种精细的属世之物;动物和人一样拥有理性;灵魂是一阵风,就像人临死从胸中呼出的那口气;此外还有几个不属于光,而是属于幽暗的观念。
由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照这些层级行进,如前所示,所以显而易见,聪明实际上在于知道和区分它们,并按它们的秩序来看待它们。通过这些层级,当知道每个人的爱时,也就知道他的品质;因为如前所述,属于意愿的目的,属于理解力的原因和属于身体的结果都是从他的爱出来的,就像一棵树从它的种子出来,果实从树出来一样。
爱有三种:天堂之爱,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天堂之爱是属灵的,世界之爱是物质的,自我之爱是肉体的。当爱是属灵的时,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本质出来的形式,都会获得它们的属灵性质;类似地,如果主导爱是对世界或财富的爱,因而是物质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如同从其最初源头出来的衍生物,都会获得物质的性质;同样,如果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或高人一等的爱,因而是肉体的,那么从它出来的一切事物都会获得它们的肉体性质。因为处于这种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其心智的思维沉浸于他的肉体。因此,如刚才所述,人若知道任何人的主导爱,同时知道目的到原因,原因到结果的进程,这三样事物照高度层级按顺序接连而至,就知道整个人。天堂天使便以这种方式了解与他们说话的每个人:他们从他说话的语气觉察到他的爱,从他的脸上看到他的形像,从他的身体姿势看到他的性格。
59.然而,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罕见,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这是因为,结婚前如胶似漆的这种状态后来由于这种感觉没能持续下去,而逐渐变成冷淡的状态。造成这种状态变化的原因还有很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不过,我会等到后面依次讨论冷淡、分居、离婚的因素时阐述它们。由此可见,对现今绝大多数人来说,婚姻之爱的形像,连同认识它的可能性已被磨灭了,以致人们不知道它的性质,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众所周知,人出生时仅属乎肉体,由此状态越来越深入,逐渐变得属世,继而变得理性,最后变得属灵。这是一个渐进式过程,因为肉体层面相当于土壤,属世、理性和属灵的观念依次被种植于其中。人就这样变得越来越是一个人。
步入婚姻后的情形也差不多。这时,他成为更完全的人,因为他通过与配偶结合而与她行如一体。不过,这仅发生在最初阶段,此阶段反映了婚姻之爱的某种形像,如前所述。然后,他以同样的方式始于肉体,并逐渐向属世层发展,只是现在涉及婚姻生活,因而涉及合而为一。在此阶段,人若热爱肉体或属世之物,并基于它们热爱理性,就无法与其配偶融为一体,仅于外在合一。一旦外在消退,冷淡就侵入内在,将这爱的快乐逐出,先从心智、进而从肉体逐出,然后从肉体,进而从心智逐出。这一过程会持续到其婚姻最初状态的记忆、因而关于它的知识荡然无存的地步。由于这就是当今绝大多数人的情形,所以很明显,人们不知道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什么,甚至几乎不知道它的存在。属灵之人的情形则迥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婚姻的最初状态是步入永恒幸福状态的起始。随着配偶双方心智的属灵理性层和由此身体的感官属世层逐渐联结和融合,这些状态逐渐发展。不过,这种人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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