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
ISB5.属灵事物只能从爱,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发出,爱只能从为爱本身的耶和华神发出,不能从其它任何源头发出。所以,一切属灵之物都从灵界太阳流出,如同从它们的源泉流出;这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它中间。这太阳本身不是神,而是来自神,是围绕祂、来自祂的最近气场。耶和华神通过这太阳创造宇宙;宇宙是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所有世界,这些世界和我们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多。
创造通过这纯粹为爱的太阳,因而由耶和华神实现,因为爱是生命的真正存在,智慧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一切事物都是从爱通过智慧创造的。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祂造的。(约翰福音1:1, 3, 10)
此处“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也指神性智慧;所以此处“圣言”也被称为照亮每个人(1:9)的光,神性智慧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神性真理照亮每个人。
那些不从藉着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而是从其它任何源头推论诸世界的起源之人,就像头脑紊乱的人一样被迷惑了;他们视幽灵为人,视幻影为光,视想象的人为真实的人。因为受造宇宙是通过智慧来自爱的一个连贯作品。你若能按顺序从初至末查看事物的联系,就会发现这一点。
由于神为一,所以属灵太阳也为一;因为空间的延伸无法论及属灵事物,也就是属灵太阳的衍生物;没有空间的本质和存在在没有空间的空间中无处不在;因此,神性之爱从宇宙的起始处直到它的一切边界。神性充满一切事物,并通过这种充满将一切事物保存在它们被造所处的状态,理性官能从远处就能看到这一点,并且随着它越发知道在自己里面的爱是何性质,以及这爱为了觉察目的而与智慧的结合、为了展现原因而进入智慧的流注、为了产生结果而通过智慧的运作是何性质,就看得越清楚。
120.⑶为夫为父的主和为妻为母的教会所生育的后代全是属灵的,这就是圣言中众子众女、兄弟姐妹、女婿媳妇、以及其它关系术语的灵义。没有必要证明,主通过教会所生的并非其它后代,因为凭理性就能看出来,无需证明。事实上,一切良善与真理皆从主发出,而接受它们并将其付诸于功用的,是教会。天上和教会的一切属灵事物皆关乎良善与真理。因此,就圣言的灵义而言,“众子和众女”表示各种真理与良善;“众子”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真理,“众女”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中生出的各种良善。所以,在圣言中,被主重生的人就称为“神的儿子”、“天国之子”、“从祂生的”;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妇人所生、被提到神那里的“男孩”(启示录12:5)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揭秘启示录》543节)。正因“众女”表示教会的善行,所以圣言经常提到锡安、耶路撒冷、以色列和犹大的“女儿”。这些“女儿”不是指任何人的女儿,而是指对教会所拥有良善的情感(参看《揭秘启示录》612节)。此外,主还称属祂教会的人为“兄弟姐妹”(马太福音12:49;25:40;28:10;马可福音3:35;路加福音8:21)。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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