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揭秘启示录 #7

7.“凡他所看见的”

7.“凡他所看见的”表他们在启示录的一切事上的启示。“凡他所看见的”在灵义上不是指约翰所看见的,因为它们不过是异象,而是指凡“约翰”所表之人所看见的,他们就是那些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透过约翰的异象,这些人看到有关教会状态的奥秘,因此不是当他们自己阅读时看到的,而是当看到它们被揭示出来时看到的。再者,看见表示理解,因此在日常用语中,人们会说,某人看见某事,他看到这就是真理。因为人的灵也有视觉,和肉体一样。不过,人以其灵看见属灵之物,因为他凭天堂之光来看,而以其肉体看见属世之物,因为他凭尘世之光来看。属灵之物是真实的,而属世之物是它们的形式。被称为认知的,正是人的属灵视觉。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就灵义而言,“凡他所看见的”,以及下文经上说“他看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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