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1.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或一方进入另一方,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它们都是假设。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
第一种,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因为表面上看,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同样,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并在那里产生观念;嗅觉、味觉和触觉也一样。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并进入灵魂,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
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因而更纯粹,是在先和内在的;但身体是物质的,因而更粗糙,是在后和外在的;按照秩序,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在先的流入在后的,内在流入外在,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而不是反过来。因此,按照秩序,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同样,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
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同时随着身体行动。然而,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然后是同步的,连续运作是流注,同步运作是和谐;例如,当心智先思考,然后说话时,或当它先意愿,然后行动时;因此,确立同步之物,却排除连续之物,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
87.⑵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它们处处都是结合的。凡想凭感觉形成对良善的概念之人,都会发现若没有某种呈现它、将它显明的附属物,就无法做到这一点。若没有这种附属物,良善就是一个无名的实体。呈现并显明它的事物,就与真理有关。只说良善,同时却不提这个事物,或不提与之结合的事物,或只是抽象地定义它,不附加额外的词语,你会发现它什么也不是;但当加上附属物时,它就是某种事物。如果你的理性视觉足够敏锐,你就会发现,没有附属物的良善是不具任何属性,因而是没有联系、情感和状态的事物;总之,是不具任何品质的事物。若只是听到“真理”这个词,却没有内在的附属物,真理的情形也一样。如果你的理性能力足够敏锐,你就会明白,这内在附属物与良善有关。
不过,由于良善的种类不计其数,每一种都像乘梯子那样升至最大,或降至最小,而且照其发展和品质而改变自己的名称,所以除了智者外,任何人都难以看清良善并真理与物体有何联系,或它们如何在这些物体中结合。然而,一旦承认宇宙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良善与真理,如前所示(84—85节),就能凭普遍感知清楚看出,良善离了真理无法存在,真理离了良善也无法存在。
既不存在孤立的良善,也不存在孤立的真理;这一事实能以各种方式来说明,同时被证实。如,本质离了形式无法存在,形式离了本质也无法存在;良善是本质或存在,而真理则是那使本质得以成形、存在得以显现之物。再如,人里面有意愿和理解,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唯独意愿什么也做不了,只有通过理解才能行事;唯独理解什么也不做了,而要凭意愿才能行事。又如,人里面有两个身体生命的源泉,即心与肺。心离了肺呼吸,无法产生任何感觉和运动生命;肺离了心也是如此。心与良善有关,肺呼吸与真理有关;这也是它们的对应关系。
这在心智的一切细节和人体的一切细节里面也一样。因时间关系,我无法在此提出进一步的证据。所有这些问题在《圣治》(3—26节)一书都有更充分的证明,在那里,它们按以下顺序得以解释:
①宇宙及其受造万物,皆出自藉着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或也可说,皆出自藉着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
②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③这一体以某种形像存在于每一个受造物中。
④良善只有与真理结合才是良善,真理只有与良善结合才是真理。
⑤主不容许任何事物分裂;因此,人必要么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要么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
此外还有许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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