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2

ISB2.由于属灵流

ISB2.由于属灵流注源于秩序及其律法,如前所述,所以它优先于其它两种观点被学术界的智者承认并接受。源于秩序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凭其自身固有的光,甚至在假设所在的推理官能的阴影中显现。然而,有三件事涉及在阴影中的这种假设,即:对何为灵魂的无知,对何为属灵之物的无知,以及对何为流注的无知。因此,必须先解释这三件事,然后理性官能才能看见真理本身。因为假设的真理不是真理本身,只是对真理的一种猜想。这就像借着星光在墙上所看到的一幅画,心智根据自己的想象赋予它各种形式;但天亮后,当阳光照在它上面,不仅揭示并呈现出它的总体特征,还揭示并呈现出它的各个细节时,它就显得不同了。所以,当知道何为属灵之物,它相对于属世之物是何性质,还知道何为人类灵魂及其性质,以及流入灵魂,并通过灵魂流入进行感知和思考的心智,又从心智流入身体的流注是何性质时,由这种假设所在的真理阴影产生的真理就被打开了。

但没有人能解释这些事,除非有一个人得着主的恩准,既能与灵界的天使交往,同时又能与自然界的世人交往。我已经获得这种恩准,故能描述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这两者及其性质。这种描述在《婚姻之爱》一书完成;那里以记事的形式描述了属灵之物(326–329节);人类灵魂(315节);流注(380节);更详细的(415–422节)。谁不知道,或有可能知道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神流入人,它们流入他的灵魂,在他的心智中被感觉到;并且它们从他的思维流出,进入他的言语,从他的意愿流出,进入他的行为?

属灵流注,以及它的起源和衍生由此而来,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来说明:

一、有两个世界:灵人和天使所居住的灵界,世人所居住的自然界。

二、灵界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自然界也靠自己的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三、灵界太阳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粹的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中间。

四、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六、这两者,即热与光,或爱与智慧,合起来从神流入人的灵魂,通过灵魂流入他的心智及其情感和思维,从这些流入身体的感觉、言语和行为。

七、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八、因此,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就本身而言,都是死的。

九、属灵之物穿上属世之物,就像一个人穿上衣服一样。

十、人里面如此穿上衣服的属灵事物使他能作为一个理性和道德之人,因而作为一个属灵的属世人活着。

十一、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

十二、人的理解力能照其理性的发育而被提升到光,也就是天堂天使所在智慧中;他的意愿能照其生活的行为而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热,也就是爱中;但意愿之爱不会被提升,除非人意愿并实行理解力的智慧所教导的事。

十三、这与动物完全不同。

十四、灵界有三个层级,自然界也有三个层级,一切流注皆照这些层级发生。

十五、目的在第一层级,原因在第二层级,结果在第三层级。

十六、由此明显可知,属灵流注从其源头到结果是何性质。现逐一简要说明这些命题。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30

L30.⑴主自永恒就

L30.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可知,因为主对犹太人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祂在别处说:

父啊,现在求你用未有世界以先我和你同在时所享有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这句话表示永恒的主,而不是永恒的儿子;因为“子”是从耶和华成孕并从童女马利亚在时间之中出生的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现仅从中引用这几处经文:

到那日,人必说,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所等候的是耶和华神自己。同一先知书: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着,你们要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修直我们神的大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看哪,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以赛亚书40:3, 5, 10; 马太福音3:3; 马可福音1:3; 路加福音3:4)

此处,那将要到来的主被称为耶和华。

又:

我耶和华;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人民的约”和“外邦人的光”是指人身方面的主;由于这人身来自耶和华,并与耶和华为一,故经上说,我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也就是说,只归给祂自己,不归给别人。归给荣耀是指荣耀,或与祂自己合一。

玛拉基书:

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殿”表示祂身体的殿(约翰福音2:19, 21)。清晨的日光从高处眷顾我们(路加福音1:78)。高处的清晨日光也是指耶和华,或永恒之主。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永恒之主表示祂的最初神性,在圣言中,这最初神性就是耶和华。然而,从下面所引用的经文将明显可知,主,也就是耶和华,在人身得了荣耀之后,表示在一起为一的神性和人性或人身;唯独子表示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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